本报讯 近段时间,在延平中心城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沿路撒漏严重,污染城区路面,影响市容环境,人民群众意见很大。记者17日从南平市住建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延平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等处置工作,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漏撒、飞扬等污染,维护城市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我市将加强延平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对各建设、施工、运输企业、弃土场运输建筑垃圾做出明确规定。 建设、施工单位在处置建筑垃圾时,必须委托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资格的企业运输。在延平中心城区范围内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在2017年3月31日前达到建筑垃圾密闭化改装的要求,从2017年4月1日起实行密闭化运输,否则严禁进入中心城区。 运输企业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应做到适量装载(建筑垃圾装载应低于车厢栏板)、密闭运输、定时运输、定线行驶、定点倾倒,严禁无牌、无证、无密闭的车辆参与运输;严禁超速、超载行驶;严禁偷倒乱倒建筑垃圾。 施工单位应加强源头管理,建立过水池、震动台,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对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冲洗,确保净车上路。运输沿线需安排洒水车及工人进行日常路面保洁工作。 各建设、施工、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过程的管理,严禁“滴、撒、漏”污染路面行为的发生,若发生“滴、撒、漏”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冲洗路面,消除污染。运输企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弃土场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部门要求,保质保量做好挡墙、沟渠、道路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并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加强巡查管理,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安全防范工作,如发现险情灾情及时上报。 如违反规定,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张莎)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