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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划定十项重点工作

2017-04-06 08:55:34 王玉萍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4月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福州继续发力。记者昨日从市食安办获悉,《2017年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十项重点工作》昨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今年将大幅增加食品抽检量,达到每千人5份,年底前,各县(市)区至少新增1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30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

十项重点工作结合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标准及评价工作要求提出,包括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治理;加强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餐厨垃圾集中收集、运输、处置无害化利用项目;强化食品安全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和“三小”专项整治;开展明厨亮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活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检测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宣传等。

“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全市食品安全抽检量达到5份/千人的标准。”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将进一步强化对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抽检,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含大中专院校)全面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深化对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等“三小”的专项治理,坚持“疏堵结合”,引导规范经营;进一步加强对网络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全面清理核查网络食品经营主体资质,严惩曝光网络食品违法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网络食品交易秩序。

同时,完善可追溯制度管理,逐步推进电子可追溯系统,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制定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进一步严格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我市还将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全面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示范店创建工作,到年底各县(市)区至少新增1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30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

目前,《2017年度福州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已向各县(市)区政府、市食安委成员单位颁发,接下来,将严格责任落实,形成创建合力,构建良好社会共建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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