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莆田2月1日讯 日前,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莆田第二十七中学总务处主任林海发放困难学生资助资金不及时问题。2016年12月,莆田市第二十七中学收到上级财政下拨的2016年秋季学期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补助资金。截至2017年7月,该校13名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学生补助资金共10398.7元未发放到位。对此,该校负责补助金发放工作的经办人林海负有责任。2017年12月,林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秀屿区南日镇石盘村党支部书记陈洪池违规将不符合条件人员列入“造福工程”补助对象问题。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陈洪池在负责石盘村2016年度造福工程扶贫搬迁工作期间,隐瞒补助对象真实身份,违规将石盘小学教师陈某荣列入该村造福工程扶贫搬迁对象,致使其违规领取“造福工程”补助资金共计18000元。2017年11月,陈洪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秀屿区月塘镇联星村3名村干部在贫困户建档立卡过程中识别不精准等问题。2012年9月至2017年8月,金国洪在担任联星村水头自然村包组干部期间,故意隐瞒该村村民金某国户实际家庭情况,使该户在实际经济条件已不符合低保和贫困户标准的情况下,通过低保申请以及历年的低保动态核查,并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管理,致使该户违规领取低保金、建档立卡补助金等共计27441.17元。联星村村委会委员兼民政协管员郭国新、村委会委员许金禹(负责扶贫工作)审核把关不严,负有责任。2017年12月,金国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国新、许金禹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