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舆情频道 > 涉闽舆情 > 正文

福州鼓楼区全面推行古厝长制

2020-05-21 11:46:54 作者: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星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20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20日,福州市鼓楼区为高士其故居古厝长制公示牌揭牌,这意味着福州市鼓楼区全面推行的四级古厝长制正式实施。

记者从福州市鼓楼区了解到,为加强鼓楼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全区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着力解决当前古厝保护管理和开放利用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根据《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鼓楼区人民政府印发<鼓楼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古厝保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日前,鼓楼区在全区推行古厝长制。

记者在高士其故居古厝长公示牌前看到,公示牌上写有区级古厝长、街道古厝长、社区古厝长、责任单位具体负责人和单位。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今后将负责定期维护保养,安全检查整治,依法依规修缮,保护原址原貌,周边建设管控、合理开发利用、加强宣传示范等监督和日常管理职责工作。

据介绍,鼓楼区在5·18博物馆日前后,对全区34处重点文物保护点进行首批挂牌保护。

日前,鼓楼区印发的《鼓楼区全面推行古厝长制实施方案》中明确,各古厝使用单位为古厝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古厝所在街镇的属地监控责任以及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不断健全文物古厝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形成长效和有效的管理机制。

做好古厝和文物建筑的日常维护保养,推动由抢救性保护为主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转变。使用古厝及文物建筑应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持文物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古厝及文物建筑不得擅自迁移,应尽可能予以原址保护。若确实无法实施原址保护的,应当严格按照文物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程序履行文物异地迁移保护报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各街镇、社区设立古厝专管员,结合网格化管理,可由网格员兼任,负责社区(居委会)所辖古厝建筑的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报街镇古厝长和区职能部门备案。涉及古厝及文物建筑执法工作,应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鼓楼大队介入调查,街镇城管部门予以支持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方案》还要求,加大对古厝保护管理的宣传,将古厝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文创设计、旅游开发等进行多元融合,多渠道推广宣传,精心打造鼓楼区“古厝游”文化旅游线路,积极推广鼓楼区古厝研学旅游产品,加强古厝旅游宣传营销,让古厝“活起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