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舆情频道 > 舆情播报 > 正文

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学出版管理的通知》

2020-06-16 09:21:01 作者: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林锦星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学出版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网络文学行业秩序,加强网络文学出版管理,引导网络文学出版单位始终坚持正确出版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高质量发展,努力以精品奉献人民,推动网络文学繁荣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网络文学出版单位要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网络文学内容审核机制,强化内容把关职责,支持优质创新内容,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确保内容导向正确、格调健康向上,坚决抵制模式化、同质化倾向;严格规范登载发布行为,实行网络文学创作者实名注册制度,在平台上明示登载规则和服务约定,对创作者登载发布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对作品排行榜、互动评论等作品相关发布信息的动态管理,正确引导用户阅读。

通知要求,各级出版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网络文学出版单位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予以奖励和支持,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进行批评和处罚;加强评奖推选活动管理,举办全国性网络文学评奖须向国家新闻出版署提出申请;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对内容导向出现偏差的作品和单位,综合运用多种措施进行处置;加强网络文学出版队伍建设,引导广大网络文学从业人员对读者负责、对社会负责,恪守公序良俗,弘扬新风正气,打造精品力作,维护网络文学行业良好声誉和网络文学出版工作者良好形象。

通知强调,各级出版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属地网络文学业务的管理,建立和充实网络文学阅评队伍,提高科学管理效能,确保各项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