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警方严打经济犯罪 挽回经济损失6.37亿
2021-05-14 08:43: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倩倩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5月13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至今,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78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90名,为企业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37亿余元。 其中,成功破获近年骗税金额最大达1.32亿元的骗取出口退税案、为权利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的“9·26”侵犯商业秘密案、涉案金额达130多亿元的“唐某宇等人特大地下钱庄非法经营案”等一批重大案件,为全市发展大局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福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毛文锋表示,当前,福州经济犯罪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经济犯罪动向主要表现为: 利用多种手法融资的非法集资犯罪仍时有发生。2020年至今,全市共立非法集资案件194起,破案170起。除传统的民间标会、投资理财等犯罪形式外,还产生了以金融互助、外汇投资、地产理财、股权投资、众筹等互联网形式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呈现线下向线上、实体向虚拟、单一向复杂演化的特征。 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问题增多。2020年至今,全市共立涉税案件119起。其中虚开发票犯罪占比较高,涉及医疗、汽贸、出口、石化等多种行业,手段花样不断翻新,大案要案时有发生,涉案金额较大。 信用卡诈骗犯罪活动依然常见。2020年至今,全市共立此类案件253起。目前福州市此类犯罪以持卡人恶意透支使用额度为主,但也出现不法分子通过手机短信,以代办信用卡、网购退货等手段,骗取持卡人验证码等信息实施诈骗,或通过优惠购物、网络充值等虚假信息诱骗受害人点击钓鱼网站、病毒链接等窃取持卡人信息,再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网站实施诈骗活动。 非法经营支付结算犯罪较为突出。2020年至今,全市共立此类案件448起。不法分子以互联网电商平台为掩护,对接第三方、第四方支付机构的资金通道,伙同买卖对公、个人账户团伙,为网络赌博、涉黄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通道服务,社会危害性巨大。 与国计民生相关的侵权假冒犯罪仍旧多发。2020年至今,全市共立此类案件801起。“线下生产、线上销售”已成为当前侵权假冒犯罪的主流形式,不法分子多采取“订单式生产、零库存管理”的运营模式,快速生产,快速运离,并通过网络进行售假,特别是利用微信、微博等媒介的分享、传播功能,售假模式更趋多样。 毛文锋表示,福州警方将继续加大对各类经济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震慑作用,同时做好风险预警和防范宣传工作,从源头上防控风险,消除隐患,尽最大努力减少经济犯罪所带来的侵害和损失。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牢记:一是牢固树立防骗意识,“不贪高利息、珍惜血汗钱”,高投资回报往往伴随高风险,不要因贪图一时之利,从而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投资理财要走正规途径;二是经营者要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纳税,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切不可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三是纳税人要提高防范意识,对取得的发票要认真辨别发票的合法性,对有疑点的发票要及时向税务机关求助查证;四是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侵权假冒产品,购买正版商品;五是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保护好身份证、银行卡、信用卡、金融账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谨慎、合理使用个人信息,用卡消费时要注意遮挡,对载有个人信息的物品、资料等未经清理不可随意丢弃,时刻保持警觉,注意防失密、防骗密、防窃密。 【典型案例】 案例1:破获特大骗取出口退税案 2020年6月9日,经侦支队接福州长乐机场海关缉私分局移送线索:福州海关缉私局在立案侦查福州某公司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一案中,发现该公司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经侦支队于2020年6月16日立案侦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勉等人于2017年10月注册该科技公司,以公司名义在2018年9月至2020年3月期间,虚构境外贸易,逃避海关监管,将黄金伪造成电子元器件走私至境外,金额合计9.27亿余元。走私出口黄金完成后,该公司向税务部门申请、骗取出口退税人民币1.32亿余元,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 经前期大量侦查研判工作,2020年6月至8月期间,福州警方在福州、北京、成都、深圳等地开展收网行动,抓获刘某勉等犯罪嫌疑人22名,现场查扣黄金元器件价值人民币5万元,冻结涉案资金852万元,现场查获大量涉案单据、电子证据等,涉及骗取出口退税1.32亿元。因该案涉案金额巨大,被列为部督案件。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虚开发票的行为。公安机关提醒纳税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务必远离虚开、虚抵的发票,同时提醒群众虚开发票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2:破获“9·26”侵犯商业秘密案 2019年8月,经侦支队接权利人企业举报,某公司涉嫌非法窃取技术秘密信息,造成该企业重大经济损失。接报后,经侦支队立即展开调查,并于2019年9月26日立案侦查。 经全面调查取证,在掌握全部涉案事实的基础上,2020年8月6日,经侦支队在省厅经侦总队的指导和市公安局领导的直接指挥下,于当天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成功侦破“9·26”侵犯商业秘密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扣押侵权产品1万余个,以及一批涉案电脑、手机等。 经查,犯罪嫌疑人邱某、俞某在某技术公司任职期间,违反保密约定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窃取公司技术秘密信息,并在离职后与他人先后注册成立公司,利用非法获取的技术信息生产相关设备产品对外销售,给权利人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该案例入选2021年公安部发布的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要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意识,提高对假冒伪劣产品的识别能力,不要因一时贪图便宜而损害自身利益。要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销售,让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无立足之地。一旦发现假冒产品时,要及时报警或向相关部门反映。 案例3:破获特大地下钱庄非法经营案 2020年6月23日,经侦支队根据上级移交线索,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班开展研判部署,立案侦查唐某宇等人非法经营案。 经查,发现唐某宇等人通过向第三方机构申办POS机,在境外刷卡套现换取外币用于跨境赌博或向境外转移资金提供便利并从中牟利,涉案金额达130余亿元人民币。通过对该案进一步拓展研判,扩大线索,深挖犯罪。2020年7月9日,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要求,福州警方部署晋安、仓山、马尾、长乐、闽侯等地开展统一收网,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60余名,捣毁非法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窝点3个,查控冻结涉案账户1000余个。该案被列为部督案件,目前该案已告破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信用卡套现破坏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危害极大。参与非法套现,持卡人信息极易被套现者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套现“服务”的套现者和套现情节严重的持卡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一经查实,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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