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激励保障措施
2023-01-09 10:03:0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倩倩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广大医务人员坚守一线“保健康 防重症”,全力守护群众健康。记者3日从省卫健委获悉,我省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医务人员保护关心爱护工作的通知》,从改善工作条件、加强人员配备、做好健康监测、强化院感培训、落实保险保障、加强人文关怀、营造执业环境、落实职称倾斜、落实薪酬待遇、强化正向激励等十个方面对新阶段医务人员进行激励和保障。 根据通知,我省将及时向医务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各地将结合本地区实际,及时一次性核增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内部分配时重点向风险高、任务重、压力大、加班多的岗位倾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重点人群调查、分级分类健康服务、上门监测、随访管理、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指令性任务,由县级卫健部门科学测算成本后,商请人社、财政部门核增绩效,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基数。对参加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的在培住院医师、专科医师、退休医务人员,其相关待遇按本院在职职工同等对待。在组织实施2022年度考核时,对参加疫情一线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可继续单独核定考核优秀档次比例,不超过参加一线防控工作医务人员总数的30%,不占所在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要将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中的表现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内容,表现突出的,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 通知还要求加强职业防护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通过合理安排工作班次,充分发挥规培生、实习生和退休医务人员作用等方式减少医务人员承担非医疗工作,以形成轮岗轮休梯队。加强院感防护,密切关注医务人员健康状况和感染情况。按规定落实认定为工伤的医务人员相关待遇,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为医务人员统一购买疫情专属保险。建立健全帮扶慰问机制,密切关注医务人员思想动态。积极发现、挖掘和推荐医务人员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及时性的表彰和奖励。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