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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表决修改两项法规的决定草案 通过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m.folksfolks.com 2009-01-16 10:53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15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草案)》和《关于修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决定提请大会表决。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卢展工主持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刘德章、王美香、袁锦贵、郑道溪、庄先、马潞生出席会议。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长刘德章作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报告说,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40件,议案内容涉及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切实推进“三农”工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闽台交流合作、推动教科文卫事业发展、着力改善民生、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大会秘书处对代表提出的这些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建议将其中39件议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1件议案属于省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建议转为代表建议交省人民政府办理。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赵(氵岂) 所作的关于修改两项法规决定草案的修改情况报告。 (记者 郑昭)

(责编:陈瑜辉)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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