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积极推广节水设备和器具,加快供水管网改造,降低漏失率。抓好农业节水灌溉,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扩大节水作物种植面积。大力实施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推进沿海缺水地区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
节地。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内在机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和促进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提高区域公共设施共享程度。推广节地建筑技术,科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按照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严格控制用地规模,提高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率。优先使用存量土地,及时处置和盘活闲置土地。
节材。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的消耗管理,严格设计、施工、生产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广使用再生材料,提高原材料利用率。推行木材节约代用,节约包装材料,防止过度包装,积极发展和推广散装水泥。
二、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实行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利用,构建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新格局。
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积极推进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旧宅基地复垦,在科学论证基础上实施沿海滩涂围垦工程,促进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指标。强化耕地质量意识,建立耕地地力和环境质量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发展精准农业,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水资源。加强水资源管理,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健全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有序开展跨区域调水工程。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工业、服务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做好上下游、地表地下水调配,加强库区水资源合理调度,控制地下水开采。实施重要水源地保护工程。
森林资源。深化林业分类经营改革,提升资源培育和林产加工水平,强化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提高林地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强森林资源的抚育更新,保持森林覆盖率居全国前列。优化森林资源结构,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强化森林资源的生态功能。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坚决制止滥伐森林行为。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和森林资源综合监测体系,提高资源管理、保护和监测评价水平。
海域和岸线资源。坚持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原则,加强深水港岸线、海域和后方陆域资源的统筹规划和合理开发,对全省重要港区岸线制定控制性详规,加强港口建设、城市建设与土地开发利用、海域使用等规划衔接,确保海域和岸线资源开发有序推进。加强对港口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统筹协调岸线、陆域、海域开发布局,保障海峡西岸港口持续发展。
矿产资源。加强煤炭等重要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查,组织实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和重要矿产勘查项目,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鼓励地勘单位、矿山企业出省、出境进行矿产勘查开发,建设矿产资源后备基地,实现资源供应渠道多样化。整顿和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完善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完善地理信息数据库,提升测绘服务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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