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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m.folksfolks.com 2009-10-22 10:1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促进农村与城市发展的协作配套

《实施意见》指出,“加快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对城乡发展要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城乡各项建设,缩短城乡之间的空间距离和设施落差,促进农村与城市发展的协作配套。”

目前,我省正着力建立城乡统筹的规划体系,推进规划管理和服务延伸覆盖至广大乡村地区;推进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和实施,建立科学分工、布局合理的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空间布局;科学引导山区产业集中发展,减轻山区发展的生态压力。

已着手研究城乡规划在协调城乡空间拓展、协调重大项目建设选址、协调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共同发展机制、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等方面先行先试的政策措施。开展新型城镇化模式研究,设想把莆田市,厦门市,福州市的福清、长乐,泉州的晋江、石狮等城镇化发展比较快的地区按城乡一体化要求先行先试。

推进欠发达地区发展

《实施意见》指出,“推进欠发达地区发展。努力改善欠发达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增加财政对这些地区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基础设施投入。”

目前,我省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县建设。对长汀、光泽等20个原中央苏区县,连江、罗源等47个革命老区县分别执行西部和中部地区政策。省里整合了两个项目,即福建省原中央苏区县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福建省移民扶贫工程项目,两个项目拟向国务院扶贫办争取扶贫资金。

省里将继续组织实施造福工程;搞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深入开展扶贫小额贷款工作;加大产业扶贫开发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福州对口帮扶宁德、莆田,厦门对口帮扶龙岩、漳州,泉州对口帮扶南平、三明,以及18个沿海较发达县(市)对口帮扶20个经济欠发达县的工作机制。加强山海协作示范园区建设,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推进跨省区域协作

《实施意见》指出,“推进跨省区域协作。积极推动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经济联系与合作,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发挥闽浙赣、闽粤赣等跨省区协作组织作用,建立更加紧密的区域合作机制。”

目前,我省正在完善和实施《海峡西岸城市群协调发展规划》,充分发挥福建省独特的区位优势,依托现有的省内城市联盟,探索建立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周边地区省外城市的联盟,把南到揭阳、北到衢州、西到赣州等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省外城市纳入城市联盟。

加强海峡西岸经济区与长三角、珠三角的经济联系与合作,以闽东北一翼为主体,加快推进“北联”,接受产业辐射,实现与长江三角洲产业对接、市场对接;以闽西南一翼为主体,加快推进“南接”,主动融入“泛珠三角”经济圈。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的协调,推进跨省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统筹规划布局和协同建设。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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