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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变脸称“回扣”
m.folksfolks.com 2009-11-16 11:30   来源: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11月15日《重庆晚报》报道,商务部的统计资料表明,在全国药品行业,作为商业贿赂的药品回扣,每年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司法实践中,以受贿罪对医生收受药品回扣行为进行处罚的判例非常少,那些接受贿赂的国有企业高层和政府官员,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也不在少数。

其实,果真有决心刹住药品回扣歪风的话,有关方面只须要求各地医院严格执行不得收受医药回扣的相关规定,各地政法部门严厉追究接受贿赂的国有企业高层和政府官员的罪责,即可。有道是:

贿赂变脸称“回扣”,

腐败祸水四处流;

百姓只盼清风劲,

丽日当空喜心头。

(吴之如/文并画)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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