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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查
m.folksfolks.com 2009-11-30 17:43  蔡小伟 赵鹏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潇潇春雨吐新绿。捧着刚刚发到手上的国家统一颁制的林权证,杨俊通和他的6个联营户又一早便冒雨上山植树了。

初春以来,在福建省最大的林区南平市各地到处涌动着一股股群众自觉造林的热潮。据统计,截止到3月底,全市已完成造林20.37万亩,占福建省下达任务的119.8%,其中当地群众自费造林面积就占到60%以上。当地的群众对造林工作何以如此热情高涨呢?是什么样的改革又让福建省的林业经济,再次呈现出如此勃勃生机呢?带着这样的疑问,4月上旬,记者深入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杨厝村,一探究竟。

集体林有名无主,林区内已没林农

福建省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目前全省共有林业用地1.4亿亩,80%以上的山林属集体所有。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在一边大力消灭宜林荒山的同时,还开始了以稳定山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集体山林股份制改革。

然而这种以基本维持集体产权的改革,虽然有效地避免了对森林资源的破坏和改革初期的阵痛,然而在此后10年间,却愈发显露出因所有权不明晰、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而带来的弊端:造林的是农民,而造好后的森林产权却属于村组集体;村组集体拥有产权却又不是生产经营组织,而林委会虽然是林权的所有者,却也没有林产品处置权;于是大片的集体林,事实上成了群众称为的“干部林”:林木大部分收入要么上交国家税费,一部分也被留作村财使用,而林农却基本无从收益,能见得到的便只是一点点育林管护工钱。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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