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秘书长陈瑞峰接受中国文明网专访
中国文明网12月5日消息 今天是第24个国际志愿者日,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的指导下,于5日在全国正式启动“百万空巢老人关爱志愿服务行动”。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秘书长陈瑞峰就“如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百万空巢老人关爱志愿服务行动”等问题接受了中国文明网专访。
中国文明网:请您谈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
陈瑞峰:志愿服务是指自愿、无偿地服务他人和社会的公益性活动,它所倡导的奉献、友爱、相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体现了我国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我国的志愿服务是伴随改革开放出现的新生事物,是学雷锋活动的深化和拓展。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人们奉献社会、关爱他人的意识日益增强,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发展很快,党员志愿者、社区志愿者、职工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老年志愿者、扶残助残志愿者等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十分活跃,成为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支生力军。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志愿服务事业,大力倡导志愿服务活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对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出明确要求。中央文明委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对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出重要安排部署。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我理解,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第一,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益关系更趋复杂,深层次的问题日益突出,协调各方面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任务更加繁重。志愿服务领域宽、渠道广,能够广泛动员社会资源,有效弥补政府服务和市场服务的不足,扩大公共服务能力,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有利于增加和谐因素、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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