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主要情况及对策探析
m.folksfolks.com 2009-12-21 18:08  方 军 来源:    我来说两句

二、影响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有误区。人大监督是国家行为,不是个人行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开展监督工作,其本质是公共组织之间的关系问题。个别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由于对人大的地位、性质、作用认识不够深刻,在行使监督权时,瞻前顾后,畏手畏脚,缺乏勇气和胆量,不敢开展深层次问题的监督。部分组成人员认为人大是“二线”,抱着站好最后一班岗的心态,怀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求稳怕乱,一味应付;有的认为政府的重大工作很多是党委决定,人大监督多了会影响同党委的关系。监督主体这种不良的心态和情绪,是造成人大监督职能弱化的重要原因。

(二)体制机制不顺畅。从体制上看,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党的领导是这个体制的核心。由于历史和社会的原因,目前党政联体程度较高,致使人大监督难以深入开展。从机制上看,尽管监督法对监督程序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对监督结果的处理意见未作明确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在操作中面临“无据可查、无法可依”的境地,从而缺少深入监督的底气和硬气。

(三)自身建设不过硬。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以上为兼职,受工作精力和自身利益的限制,行使人大职权往往只能适可而止。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尤其是主任会议成员不少是从党委、政府领导转岗位过来的,尽管资历深、经验多,但毕竟受身体和精力所限,很难大刀阔斧地开展监督工作。另外,由于受结构限制,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不是很高,难以适应专业性较强领域的监督。

三、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监督意识,着力培育人大监督的良好氛围。从监督主体看,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继续深化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再认识,明确人大监督是整个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牢固树立“法律至上”观念,改变“害怕监督、不敢监督”的错误观念,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人大监督工作。从监督对象看,“一府两院”要充分认识人大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改变过去那种“害怕、规避人大监督”的错误观念和行为,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从社会角度看,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宣传工作的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突出成就,逐步增强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营造有利于人大监督制度创新的文化环境。

(二)正确处理好人大监督与党委领导的关系,建立健全人大监督运行机制。一要正确认识人大对“一府两院”监督和党委对“一府两院”领导的关系。党委和人大对“一府两院”的领导和监督都是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进行的,目的都是促进推动“一府两院”工作,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同时,党委要想取得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也越来越需要人大提供民意的支持和对官员的有效监督。二要妥善处理党委与人大的关系。党委要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为人大履职创造宽松的环境,充分相信人大,积极支持人大,放手让人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大胆地闯,大胆地干,切实推进人大工作向前发展。当然,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不断加深对党的利益和对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的认识,努力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人大监督职能,创新人大监督方式,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实效。一要挺直腰杆,敢于监督。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大胆行使监督权,敢于依法纠正“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凡是法定监督范围内的问题,要敢问、敢管、敢查,敢于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销、罢免等刚性手段。二要注重方法,善于监督。要积极探索和实践增强监督实效的新手段、新方法,不断提高依法监督的能力。特别是要选准监督的内容和重点,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促进“一府两院”开展各项工作。三要突出重点,依法监督。要依照监督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的重要问题、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监督,把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视察和执法检查等形式,多搞有深度的调查研究,多提建设性的建议,多做实质性的工作。

(四)加强自身建设,与时俱进做好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一要加强学习,努力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监督能力。要有计划地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加强政治、经济、法律、科技等知识的学习,深入钻研地方组织法、监督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和人大业务水平,逐步增强推动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能力。二要优化结构,不断提高专职化、专业化水平。地方人大常委会要立足人大工作的长远发展,逐步提高专职委员的数量和比例,进一步优化组成人员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常委会委员专职化水平,推动、促进专业化监督。三要加强培养和交流,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目前,地方人大常委会在人大干部的使用问题上,普遍存在着进得来、出不去、交流慢等现象。这种现象长期存在已严重影响了人大工作的稳定健康发展。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积极向地方党委建言献策,争取将人大干部统一纳入党委干部交流体系里,努力实现人大干部与党政干部同等对待,让在人大工作的同志觉得事业有奔头、有盼头,激发人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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