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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国土勘察测绘规划院原院长郑宏峰因贪污被判19年
m.folksfolks.com 2010-01-19 16:43   来源: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郑宏峰在法庭上受审

2009年12月7日,是郑宏峰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最后一天,随着他表示服判不上诉,这起浙江省丽水市迄今为止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画上了句号。此前的11月27日,作为丽水“贪腐第一案”主角的丽水市国土勘察测绘规划院(以下简称规划院)原院长郑宏峰被遂昌县法院一审认定贪污225万余元、受贿150万元,被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都说四十不惑,他却在金钱面前迷失了自己

2009年,郑宏峰正好40岁。俗话说,四十不惑。在金钱的诱惑面前,他反而迷失了自己。

案发前,郑宏峰的人生道路可谓平坦顺利。2001年12月,他竞聘为规划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后担任院长一职。在他任职期间,规划院业务不断扩展,每年的收入从100多万元增至1000多万元,并荣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授予的“科技先进集体”称号,他个人也获得了浙江省测绘局授予的“科技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此时的郑宏峰,可谓春风得意。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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