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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位涉及滥用职权罪落马厅级干部一审判无期
m.folksfolks.com 2010-01-23 17:03 来源:中国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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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二十二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浙江省政协原常委、浙江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主任戴备军案作出一审判决,检察机关指控戴备军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全部成立,他因此成为浙江首位涉及滥用职权罪而落马的厅级干部。戴备军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一九九六年至二00八年十二月中旬,戴备军在担任浙江省计经委企业处处长、副主任、浙江省技术监督局局长、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浙江省环保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四百零一万余元,构成受贿罪,且数额巨大。
值得关注的是,在庭审时控辩双方激烈交锋的戴备军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在判决中得到认定。戴备军成为浙江首位涉及此罪而落马的厅级干部。法院查明,戴备军二00六年至二00七年在担任浙江省环保局局长期间,在实施全省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项目过程中,滥用行政权力,以浙江省环境保护局的名义下发文件,强行要求该省污染源单位必须使用某公司生产或代理销售的仪器设备。此行为把其他厂家的仪器设备排除在浙江省污染源项目建设市场之外,损害了其他厂商的公平竞争权。戴备军还通过会议要求、向有关主管部门打招呼和控制污染治理设施(自动连续监测)运营资质发放等方法,帮助该公司垄断浙江省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项目的建设与运行维护市场,为该公司获取巨额利益,构成滥用职权罪。
法院同时认为,戴备军归案后,主动供述办案单位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且退清全部赃款,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对其受贿犯罪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戴备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汪恩民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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