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2010年福建省“两会”> 委员提案
> 正文
尽快出台公共场所禁烟条例
条例内容可以包括,规定国家公务员、教师、医务工作者带头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并积极参与戒烟活动。
教师、家长应教育青少年不吸烟。
在禁止吸烟区内吸烟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下罚款;
未在禁止吸烟区内设立明显禁烟标志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相关链接:其他地方做法
据了解,武汉早在2005年就颁布《武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根据该规定,火车、公共汽车及其候车室、售票厅,网吧、歌舞厅等室内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都禁止吸烟。
目前,德国、英国等一些国家已经颁布了公共场所禁烟的法律。英国对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30至200英镑;业主或雇主对吸烟者违反禁烟令不闻不问的,将最高被罚款2500英镑。
相关新闻
- 2010-01-21洛杉矶强化禁烟措施 公共就餐场所将被列为禁烟区
- 2010-01-13美禁烟人士怒批《阿凡达》 登广告提醒青少年
- 2009-12-17别让公务场所成为室内禁烟的死角
- 2009-12-11广州亚运场馆禁烟 拒绝一切烟草广告
- 2009-11-23台湾禁烟新规实施近1年显现成效 环境大幅改善
- 2009-11-21漳州一半以上医疗机构 明年起禁烟
- 2009-10-15厕所难道也是禁烟区?
- 2009-06-15美国总统奥巴马将签署历史性禁烟法案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