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要案集萃 > 正文
重庆涉黑“巨贪”刘信勇一审被判死缓
m.folksfolks.com 2010-02-26 15:14   来源:新华社    我来说两句

重庆保税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刘信勇涉黑案24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受贿达3160余万元的刘信勇被判死缓。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09年4月期间,刘信勇以赌博获利为目的,频繁邀约或参与明某等人以打麻将等方法进行的赌博。赌金最低为每注数千元,多数为每注一万元至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间,刘信勇与“黑老大”邓宇平(另案判处)等人的赌博输赢资金往来逾1000万元。刘信勇在长期赌博中获利达200万元。

2008年3月至2009年3月,刘信勇积极参加并多次邀约他人参加陈知益、邓宇平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聚众赌博,使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从2008年3月至2009年3月通过向参赌人员发放高利贷获利2500余万元。

1998年2月至2003年2月,刘信勇在担任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重庆市科技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期间,在为他人开发房地产、开办公司、项目建设上,履行了有关土地出让的审批、签约等职责,在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开具出让金收据等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为此,2004年春节期间至2007年7月,刘信勇通过由他人支付赌债或与他人共同经商中多分投资收益的方式,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3160余万元。


责任编辑:陈瑜辉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赶集网  火车票  福州分类信息  福州租房  福州二手房  福州招聘  福州兼职  福州二手  福州二手车  福州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