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在京开幕。从贾庆林主席所作的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罗富和副主席所作的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可以感受到,人民政协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寓民主监督于政协委员提案、进行视察、参与工作检查等活动之中,使人民政协参政议政成为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改进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有效方式和重要途径。
政协在民主监督方面的进展和成效,折射出这样一个事实,随着民主进程的加快,中国式监督之路越走越宽,效果越来越明显。
一方面,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意识和能力、水平在不断提升。去年以来,政协委员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在积极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的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确保中央关于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履职为民,仗义执言,高度关注和促进民生改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另一方面,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为政协委员民主监督提供平台、拓宽渠道,主动接受监督。从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到政风行风评议,总能看到政协委员忙碌的身影;从重大决策出台前的专家咨询到关系民生的各类听证,总能听到政协委员真实的声音……监督领域不断扩展,监督方式不断丰富,监督手段不断创新。监督,让决策更科学,让政策执行更顺畅,让权力行使更规范。
预防腐败,监督是关键。这些年来,从治理公款吃喝、公款出国(境)旅游到遏制豪华楼堂馆所建设歪风,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到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从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到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认真实施监督,成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但还不完善,一些领域的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健全,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在短期内难以消除。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显得尤为重要、尤为紧迫。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我们期待也相信,政协委员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将大有可为。(记者 史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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