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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回应政府公费支出难公开:在于工作不到位
m.folksfolks.com 2010-03-10 17: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3月10日电 针对最近几年公众关心的“三公”问题(“公车消费、公费出国、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10日解释说,为什么现在政府难以公开“三公”支出呢?这在于基础工作不到位。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10日上午举行主题为“人大立法、监督工作”的集体采访,高强出席集体采访并回答记者提问。

高强说,预算资金是公共资金,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群众应该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应该尽哪些纳税的义务,更应该知道,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筹集的资金用于哪些方面。所以预算公开应该是应有之意,不应该是去讨论的一个问题。“但是实际的执行情况还不令人满意”。

针对去年广州市公开部分政府部门预算引起社会好评的做法,高强说,“其实我觉得没什么,这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政府早就应该做到这点。”

他说,即便是广州市公开了部门预算,实际上还有很多大家想了解到的情况还是了解不到。为什么这么说?不仅取决于政府部门有一个公开的意识,还要做很多基础性的工作,具备公开的条件。做不到这点,还是不会令人满意的。

高强解释说,现在财政上的预算科目没有这一项,政府支出中有“购置费支出”,这个范围很广,既包括汽车,也包括桌椅板凳,也包括办公用品、电脑、纸张等等,细还细不到每一项的支出。我们的外交有专门的支出预算,但是还没有细到多少人出国花了多少钱,都干了什么?他表示,这是今后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科目,进一步明确预算支出统计的一个很重要的工作。

今年,全国人大预算审查结果报告中明确要求:“在预算经过批准之后的15日内向社会公开”。对此,高强解释说,凡是提交到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都是可以公开的,通过财政网站、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但是我也可以坦率地告诉大家,今年即便公开了,也达不到大家要求的那么细。”

高强说,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审查预算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求“在明年向人大报告预算时,要报告政府的基本建设情况和政府行政开支情况”。正在修改的《预算法》中,我们也明确地提出预算公开的要求,即“政府编制的预算、调整预算、决算、部门预算,经过批准后,都要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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