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
m.folksfolks.com 2010-05-31 16:20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我来说两句

[主持人](19:05:02): 有考生问:假设有进档两考生,甲考生第1专业落榜,第2专业志愿与乙考生第1专业志愿同为A专业。若甲考生总分扣掉级差分后仍高于乙考生总分。且此时A专业只剩一个录取名额,则A专业录取谁?

[余自中](20:28:15):我校采用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专业(类)投档和录取,同时参考专业相关科目成绩。

[主持人](19:06:44): 2010年学校的录取规则有哪些?

[余自中](19:11:05):(1) 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填报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以生源省份我校相应的招生计划数的105%左右调档(调档前根据生源情况,我校与各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商定具体调档比例),非平行填报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控制在生源省份我校相应的招生计划数110%-120% 以内。

(3) 原则上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专业(类)录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专业投档。

(4)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5) 在各省出档的考生中,根据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采用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专业(类)投档和录取,同时参考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总分值为 5 分。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2 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及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均为 1 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1 分。

(6) 获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文艺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的录取规则分别按我校相应各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7) 面向全国和单独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主持人](19:08:32): 有考生问:贵校好像偏文,文科方面如会计,历史学较好,今后是否有意重点加强工科像通信工程,车辆工程方面的实力?

[余自中](20:26:31):我校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211”“985”综合性重点大学。随着学校综合办学实力增强,我校工科近几年发展迅速。

[主持人](19:08:45): 有考生问:贵校工学专业办学条件,历史,名师等情况怎样?有哪些较好专业?

[余自中](19:20:14):随着我校办学综合实力的提高,我校工学类专业近几年发展迅速,我校航空航天、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自动化、计算机、机械类等工学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强。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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