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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长:为收钱,我曾和一名副局长交流经验
m.folksfolks.com 2010-07-01 09:54   来源: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认为手中的权力是上级个别领导给的

【忏悔】分析我走上犯罪道路而不能自拔的根源,是由于自己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这些年来,我头脑里产生了一个误区,错误地认为我被提拔为海口市地税局龙华分局局长,我手中的权力,是上级个别领导给的,是自己奋斗来的。对于社会上流传的“生命在于运动,当官在于活动”的说法,自己觉得挺有道理。因此,我将公权变为了私权。

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我在长达15年的时间里,收下了几十家单位及个人上百次的贿赂款。记得有一次,我派下属蔡某具体办理某公司股权变更业务,事成之后,蔡某拿着该公司给的35万元贿赂款请示我怎么分,我随口便说:“我是老大多拿点,你具体办事也辛苦,给你15万元。”还有一次,我与海口市地税局一名副局长交流收受钱财的经验,他认为“水至清则无鱼,人太察则无徒”,我说趁着局里管理混乱,我们边收税边发财,那位副局长则说应是边发财边收税。可见,我们都陷入受贿犯罪的漩涡无法自拔了。

扪心自问,自己坠入受贿犯罪的深渊,主要原因是将公权变为了私权。现在,我才认清了权力姓“公”不姓“私”。权力一旦姓“私”,那个“兽”就会向你张开口,什么时候来“咬”你,那就要看情况了。

我现在虽然犯了罪,但也醒悟了:要做一个好税官,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掌权的时候,一定要牢记为人民掌好权,决不能将公权变私权,决不能以权谋私,更不能搞权钱交易。否则,只能被权力所伤、所害。

【记者旁白】权力是把双刃剑,既能“斩”别人,也能“斩”自己。这句话,很多人都明白,可有些人一旦掌权后,便忘记了。为何?因为他们只看到了权力能给人带来名誉、地位与金钱的一面,却忽略了权力的另一面,那就是负面作用。


责任编辑: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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