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党校产业与企业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陈明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促进民营经济跨越发展
我省民营经济不断成长,已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推动福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首先要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做大做强民营经济。
我省民营经济不仅在省内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而且在省外市场势力很大。实施民营企业“回归工程”,是做大做强我省民营经济的重要路径。民营企业回归不仅是生产环节回归,更要强调民营经济总部经济回归。要吸引民营企业(特别是闽籍民营企业)到福建设立研发中心、物流中心、销售中心和地区总部,做到总部在福建、决策在福建,车间在全国、资源在全国、市场在全国。目前,福州、厦门等地对发展总部经济十分重视,相继出台不少优惠政策,但不能仅关注跨国公司“洋总部”,也要关注民营企业“土总部”,做到土洋结合,两条腿走路。
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另一个特点是小而散,资产重组难度大,生产要素特别是土地要素难以流动,影响了企业并购的积极性,造成优势企业受到土地限制,难以迅速扩张,弱势企业长期歇业停产,土地闲置。从政策层面鼓励民营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土地等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是促进我省民营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做大做强的关键。
目前,我省中小民营企业资金除了来自银行信贷等正规渠道之外,主要来自民间借贷与私募资本市场。当前私募资本市场监管力度小,特别是私募不规范。尽管《公司法》允许公司实行定向募集,但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实际操作难度大,投资者风险较大。为发展、规范我省私募资本市场,建议省政府应组织力量,研究和拟定私募资本市场的地方性政策,对私募公司发起人的资格、权利与义务,以及私募方式、私募投资者数量等,作出明确规定,切实依法保护非发起人的利益,使股权融资运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促进资本集中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做大做强民营经济,最关键的是优化投资创业环境。要采取措施清除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障碍,树立亲商、安商、富商意识,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打造“平安福建”,使福建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乐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