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从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深圳市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赋予深圳建设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国际化城市“一区四市”的战略定位,全面推进《规划纲要》的实施,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规划纲要》发布实施后,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出台了工作方案及实施要求,全面推进《规划纲要》的实施工作。
——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积极推进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一是实行大部门体制。二是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三是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四是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五是启动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创业板正式开设;加大力度推进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建设全国经济中心城市,提高城市综合实力。深圳强化服务全国、服务全省的城市功能,加快推进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建设。一是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强力扩大投资需求,有效开拓国内外两个市场。二是全力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加强深港金融合作,启动了深港商品期货交易合作。三是积极推进区域交通体系建设。
——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打造区域创新中心。一是加强自主创新的政策引导。全面落实《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出台实施方案等重要政策文件。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设立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三是加大创新载体建设。四是大力实施创新人才战略。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深圳发布了《现代产业体系总体规划》等一系列规划政策,促进产业链和价值链向高端延伸。
——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增强城市发展支撑力。一是积极推进《规划纲要》涉及的15项重大项目建设。二是积极推进我市重大项目建设。三是积极推进城市更新、绿道网建设。
——坚持合作共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圳作为珠江口东岸地区区域合作的核心,积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一是积极推动珠江东岸地区紧密合作。先后四次召开深莞惠三市党政主要领导联席会议,签订推进珠江口东岸地区紧密合作框架协议以及规划、公共服务等一体化协议,审议通过了发展规划等10个重点领域专责小组方案,就界河及跨界河综合治理等3项工作计划签署了协议。
——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低碳经济试点城市建设。一是积极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二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四是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大力推进民生项目,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切实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制定了《深圳市来深就业人员子女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强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全力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养老、医疗等保险的参保人数均创历史新高,率先实现“全民医保”。三是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着力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总数达到625家。四是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从2.5万套增加到5万套,政府投资安排20亿元。五是增强文化软实力。当代艺术馆等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深圳市民文化大讲堂”和“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获得文化部创新奖。
——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以深港合作为重点,大力推进对外开放。一是起草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及7个专题研究报告。二是继续促进深港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有效衔接和互达互通,加快推进轨道、机场和口岸等重大项目的合作。三是强力推进“深港创新圈”建设,签署了“深港创新圈”建设合作协议,确定了2009-2011年的三年行动计划,与香港大学等高校签署合作协议。四是扩大对外合作,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加强保障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健全考核机制。按照省落实规划纲要评估考核办法要求,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的监测、预警、跟踪分析和评估,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实行责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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