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福建日报12月20日讯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我省社会保障事业面临难得的机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说道。
“‘十二五’期间,要基本建立和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制度更加完善、管理更加科学、体系更加健全的多层次、广覆盖的城乡社保体系,初步形成社会保障事业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发展新格局。”
“要依法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并随着经济的增长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他谈到,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体制,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水平,继续稳定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按年平均增长7%左右的幅度,调整增加他们的养老金。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十二五”期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5%以上。
“十二五”期间要加快完善城镇医保、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从重点保大病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探索付费方式改革,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并做好制度之间的衔接,缩小不同制度保障水平差距,加快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78.2万人,参保率保持95%。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的医保报销水平分别稳定在75%和50%,通过多种形式使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和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
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工作力度,重点关注灵活就业、农民工群体的失业保险问题;积极推进失业保险由重保障基本生活向促进就业目标的根本转变。续继加大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力度,扩大工伤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平安计划”二期任务,重点推进农民工较集中的建筑业等高风险企业职工参保。积极推进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全面实施工伤保险设区市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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