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大力推进电力供水、城市燃气及城市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域配套设施,不断提升湄洲湾港口城市的综合功能和宜居品质。
(一)完善供水工程建设。按照城市“三水源和四通道”的供水格局,继续加强金钟水库及引水配套工程和木兰溪防洪工程等一批具有防洪、灌溉、供水等功能的综合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尽快启动湄洲湾北岸供水二期工程和湄洲岛跨海供水二期工程;适时建设萩芦溪流域乌溪中型水库及兴化湾南岸供水工程;大力推进木兰溪下游拦河挡潮闸工程,探讨科学合理利用木兰溪水资源的可行性;积极配合推进闽江引水工程前期工作,切实解决湄洲湾北岸、兴化湾南岸水资源相对紧张影响未来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问题。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区域供水干线管网建设,实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Ⅱ类标准以上,水源供水保证率95%;供水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城乡供水普及率100%,满足城乡居民基本用水需要。
(二)提升能源保障水平。完善市域电网建设,大力推进火力发电厂、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风力发电场及核电站等区域内电源点建设,全力推进两座500千伏变电所、12座220千伏变电所和500千伏环网结构主网架、220千伏双环网高压输电网的规划建设;与市域外电网联成一体,为湄洲湾港口城市提供强劲的电力保障,努力实现2015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77亿千瓦时、最大用电负荷154万千瓦的目标。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内电源点电力出线走廊,加快110千伏及以下城市配电网规划建设,全力实施城市主城区电缆下地工程,最大限度地降低电力项目建设对临港产业和城市建设的影响。依托福建LNG终端接收站,积极实施“LNG替代计划”,加快输气管网建设,大力发展城市燃气工程,逐步向工业园区和近郊农村延伸,进一步提高民用燃气覆盖率。鼓励汽车油改气项目,推广清洁能源,大力降低碳排放,逐步满足城乡居民对液化天然气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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