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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1年2月25日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
m.folksfolks.com 2011-04-28 09:31   来源:南平市人民政府网    我来说两句

第十七章 切实保障规划实施

本纲要经过全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是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具有法律效力。要举全市之力,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第一节 强化政策引导

充分发挥产业、财税、投资等政策的导向作用,调整和完善经济政策,合理引导社会资源,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1、加强产业政策引导。积极落实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产业导向,加强信贷、土地、环保、科技等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配合,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究开发扶持。强制淘汰高消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优势行业和企业集聚,向中心城市、武夷新区、工业园区集中。

2、加强财税政策引导。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和优化支出结构,财政预算支出优先用在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等社会事业领域和公共交通、生态环境等公用设施领域。集中优势财力支持社会就业、社会分配、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公共制度建设。

3、加强投资政策引导。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整合政府投资资金,优化投资结构,改进投资方式,确保重大工程和项目有效实施。认真把握国家、省级预算内投向,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和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的投入力度。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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