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学习七一重要讲话> 专家解读 > 正文
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承诺:“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道路”
m.folksfolks.com 2011-07-19 16:04  龚云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我来说两句

1992年10月,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1995年9月,江泽民在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的讲话中指出:“要以邓小平同志关于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实现来统一全党的认识。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绝不能动摇。要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认识和处理地区差距问题。一是要看到各个地区发展不平衡是一个长期的历史的现象。二是要高度重视和采取有效措施正确解决地区差距问题。三是解决地区差距问题需要一个过程。应该把缩小地区差距作为一个长期坚持的重要方针。” “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的一项根本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都要坚持这项原则。只有确保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任何动摇、放弃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做法,都会脱离社会主义的方向。” 他还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存在一定程度的差距,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如果差距悬殊,而且任其扩大,就会造成多方面的严重后果。我们必须坚持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要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同时,要把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防止两极分化,作为全局性的大事来抓。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

责任编辑:林洪熙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更多>>囧视频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