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项目规则
> 正文
第九届民族运动会蹴球竞赛规程
m.folksfolks.com 2011-09-09 15:39 来源:金黔在线
我来说两句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蹴球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9日在贵阳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参加人数
各单位可报1个队参加比赛。其中领队兼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2人,女运动员2人。
四、竞赛项目
1.男子单蹴
2.男子双蹴
3.女子单蹴
4.女子双蹴
5.男女混合双蹴
五、竞赛办法
1.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抽签排定位次,采用淘汰赛及增加附加赛决出第1至第8名。
2.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审定的《蹴球竞赛规则》。
3.比赛用球由大会统一提供,其品牌和型号另行通知。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比赛服装
每队至少备深、浅颜色运动上衣和运动裤各1套。
八、裁判
1.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
2.裁判员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仲裁
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十、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单位的报名和报到,按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2.报到时必须出具参赛运动员的健康证明和意外保险证明。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更多>>囧视频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