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要闻 > 正文

广西一财政所长四年222次挪用公款323万

m.folksfolks.com 2011-10-27 16:08  王斌 贾曲 梁洪 来源: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检察院建议完善制度加强监督

为预防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来宾区检察院日前向发案单位及相关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书。

除了加强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资金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外,该院建议财政部门应深入开展账户资金安全自查自纠活动,针对财务制度的完善程度和执行力、印章保管、财务票据印鉴的真实性、岗位设置的合理性以及权力配置的平衡性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对相关财务人员的廉洁性进行民意调查和民主测评。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单位要对各单位的自查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堵塞漏洞。

同时,该院建议有关部门完善财务监督制度、重大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印鉴和票据保管使用制度,以及定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等,并定期对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防止省略程序办事的情况发生。另外,加强对重要岗位的监管,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应定期轮岗、交流。加大投入,努力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资金传统管理和网上审批、运行、监督相结合,达到以权制权,相互制约。

在完善监督机制方面,该院给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建立完善资金管理专项检查机制,设立部门内部监督机构,定期检查资金去向、账目数额、票证凭据等,定期与银行和使用资金单位对账,及时发现和排除资金安全隐患。二是上级部门和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定期到下级部门核查、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加强财政、审计、监察和相关主管部门对各单位财政资金管理的监督,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并对重大资金流动项目开展专项审计监督。三是探索建立年度财政报告制度,单位财务人员每年就单位资金流向、财务状况向单位报告,切实增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透明度。(王斌 贾曲 梁洪)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