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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东方市原市长谭灯耀受贿案剖析

m.folksfolks.com 2012-02-07 15:3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我来说两句

插手工程,“没有好处不办事”

在停车场收下他人所送的钱袋后,他点头示意,便驾车迅速离去。

不少人向调查组反映:谭灯耀是典型的“没有好处不办事”。

2008年初,省里开会要求各市县开展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东方市政府决定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为主管单位,成立一个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专门负责垃圾场的建设和运营工作。

当年4月,谭灯耀同意注册由市环卫局局长唐道勇担任法人代表的东方市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明确由市环卫局牵头负责这一项目建设。2008年12月,经过招投标,某工程队老板袁亚保(另案处理)以洪宇建设集团公司的名义承揽到此项总价为4463万余元的土建工程。

唐道勇和袁亚保心中都明白:这项工程能顺利到手,全靠谭灯耀的关照。

2009年春节前,唐道勇与袁亚保商量后,由袁亚保准备50万元现金,再由唐道勇交给谭灯耀。几天后,探明谭灯耀已回到海口家中,唐道勇带好50万元现金直奔海口,拨通了谭灯耀的手机。

“谭市长,我有急事要见您。”“什么事?”“肯定是好事,电话不便多说,见面您就知道了。”

一问一答,彼此心照不宣。当晚8时许,唐道勇到谭灯耀指定的海口市第一百货大楼一楼超市见面。二人见面后寒暄了几句,唐道勇便跟着谭灯耀来到车旁,见四下无人,立即将装有50万元的袋子放入了谭灯耀的车内。随即,谭灯耀的轿车便消失在车流之中。

后来,唐道勇与袁亚保又觉得,送出的50万元与工程竣工后所获得的利润相比,显得有些礼轻了。

于是,二人决定再送给谭灯耀30万元,以使工程拨款及工程验收一路绿灯。2009年5月的一天,唐道勇携30万元一早驱车赶赴海口,当天中午11时,在谭灯耀指定的海口某百货公司停车场,重演了上回送钱的一幕:唐道勇将钱袋放入谭灯耀的车上,后者点头示意,便驾车迅速离去。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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