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大病救助> 最新报道 > 正文

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成效初显

m.folksfolks.com 2012-02-16 16:2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2011年5月在大病救助基金募捐宣传活动中,爱心企业代表纷纷上台为大病救助基金捐献爱心

省红十字会还专门成立了大病救助工作办公室,挑选、聘用4名专兼职人员和若干志愿者具体负责审核、审批和救助金发放工作,并成立了由省纪检、监察、财政、民政、人社、卫生、红十字会,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学专家、媒体人士等代表组成的大病救助基金监督委员会和专家咨询评审小组,负责监督管理和咨询评审,监督委员会讨论修订了《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还入户走访了已获得大病救助的困难家庭,通过多种方式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大病救助工作顺利实施。

全省各级红十字会抓住机遇,主动作为,上下联动,统筹协调,全力做好政策制定、人员培训、系统动员等实施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规范救助流程,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受助者满意。福州市红十字会相应成立了福州市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厦门市红十字会制定出台救助实施细则,龙岩市红十字会也在积极争取建立本级大病救助基金,其余各地红十字会也都认真做好救助受理、审核等工作,并以大病救助工作为抓手,扎实有效地推进这项关注民生服务社会的人道救助工作。

爱心汇聚“大病救助基金”

为扩大“大病救助基金”宣传和规模,增强救助实力和影响力,省红十字会在门户网站设立“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专题网页,通过网络实行信息公开,方便群众申请救助;还组织大病救助宣传募捐公益活动,印制宣传海报和宣传折页进行发放。同时,省红十字会大病救助办工作人员还深入到福建医大附属第一医院等的化疗科、血液风湿科进行大病救助现场宣传和咨询,并得到医院方面的大力支持。目前,医院正在计划通过对这两个科室相关医务人员的培训,指定兼职宣传员随时对病人指导申请“大病救助基金”。

  • 责任编辑:房小奇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