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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房产局产权处原处长:我现在不仅心累而且内心被愧疚充满

m.folksfolks.com 2012-02-22 15:26   来源: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产权处受房产局委托,履行房屋交易登记、市场管理、测量、租赁、档案管理等最基础、最核心的行政职能。在我的带领下,产权处的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在全省乃至全国,株洲市的房屋登记工作都受到业内注目。我本人也非常热爱并认真钻研权属市场管理业务,作为业内专家参与了住建部起草、修改行政规章《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簿管理办法》等。我还被选任为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产权户籍委员会副秘书长,组织参与编写了房屋产权登记干部考试培训教材。

在钻研业务的同时,我逐渐放松了对自己廉洁自律方面的警惕。

我的家庭条件不错,而且每年我都会外出讲学,出书的报酬也有不少,因此,对钱我并不看重,也无所谓,更不讲究吃穿。但是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送到我办公室或家里的现金,我确曾收下了。回想起来,如果当初坚辞不接受,我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我是学法律的,知道受贿是触犯法律并被定罪判刑的,但是当时太不把它当回事,开始随波逐流。一种“大家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应有的敬畏,觉得自己担任处长以来,确实为单位做了不少工作,对株洲这个不起眼的四线城市能在全国业界有所影响而沾沾自喜,没能抵挡住行贿受贿的洪流,丧失了一个领导干部最基本的底线:明白做人,清白为官。

“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

人年轻时都是在用加法生活,但是到了一定的层次,要学会用减法生活。如果心灵被所得堆满,最后就会累于得,尤其是违法所得。我现在不仅心累,而且内心被赎罪、愧疚充满。

这几天我食不甘味,夜不能寐,思考了很多。想起丰子恺说过,人生可以看做“三层楼”:一是物质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灵魂生活。懒得(或无力)走楼梯的,就住在第一层,即把物质生活过好,锦衣不愁,孝子慈孙,这样就满足了,这样的人在世间占大多数。其次,高兴(或有力)走楼梯的,就爬上二层楼玩玩,或者就久居在这里。这是专心学术或者科研、文艺的人,这样的人在世间也有很多,即所谓的知识分子、学者、艺术家等。最后,还有些人脚力好,就会爬上三层楼去看看,探索人生的究竟。在他们看来,财产名誉都是身外之物,学术文艺都是暂时的美景,唯有灵魂生活充实才是最具内涵的。

我深入剖析了自己的灵魂生活,认为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一是自认为是学法律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强,其实这是在蔑视法律,最终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二是自己想往知识分子这层靠,其实动不动就被一些有目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拉入第一层,抵挡不住物质和金钱的诱惑,有污知识分子的形象。三是不义之财不可得,如果凭自己正常的收入,满足第一层物质生活是完全可以的,至多让人觉得你层次不高。但是触犯了法律,不管所得多或少,都会轻则以违纪追究责任,重则以违法犯罪论处。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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