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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公正、促和谐、国赔勇担当

m.folksfolks.com 2012-03-12 15:51  汪京辉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2011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035件,决定赔偿金额5019万元,单从数字来看,国家赔偿案件数量所占法院受理案件整体数量的比重较小。但一方面,国家赔偿制度的重要性不在于法院受理国家赔偿案件数量的多寡,而在于这项制度所确立的尊重保护人权、以人为本、依法赔偿的理念以及其从中体现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社会进步意义。另一方面,从公布的统计数据上看,国家赔偿案件每年的受理数量和赔偿金额都在逐年上升,2011年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数量比2010年上升了21%,赔偿金额上升了33%。这说明老百姓的维权意识在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在受到公权力的不当侵害时,相信法律,想到了法院,希望通过国家赔偿来弥补自身权益所受到的伤害。与此同时,法院也在积极努力地回应这种需求,严格执法、敢于纠错,履行了国家赔偿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庄严承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促进了司法公正。此外,在制度建设上为了确保新旧法律的衔接,最高法院及时出台了一系列的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新旧法律适用上的衔接作出了规定。该解释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和有利追溯的原则,这样的规定有力地保护了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体现了国家赔偿法修改的目的和宗旨。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立案审查的期限和处理方式、组织协商的原则、举证责任的分担、回避、质证的范围、中止审理和终结审理的情形等作了明确的规定,确保国家赔偿案件审理程序的公平、公开、公正。同时,各高院也都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对于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追责追偿、法律释明以及工作考评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定,部分条件成熟的高院还以各种形式对精神赔偿抚慰金进行了规范,这对进一步完善精神损害抚慰金制度,统一执法尺度,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2011年全国法院国家赔偿系统以新法实施为契机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们希望法院的国家赔偿工作能够更上一层楼,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以及消除“官”民矛盾、化解“官”民积怨、促进“官”民关系和谐上能有更大的作为。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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