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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光:以“问题胶囊”推动官员问责常态化

m.folksfolks.com 2012-04-19 09:38   来源:商都网 我来说两句

不可否认,在“毒胶囊”事件中,患者无疑充当了药监部门监管失误的牺牲品。因为,毒胶囊事件从星星之火到燎原之势的过程中,药监部门的忽视与纵容导致了这一无法容忍的结果。制药企业抛弃社会责任的逐利行为,自然令公众厌恶,但药监部门的过失更不能一笔带过。因为,药监部门作为监管的主阵地,监管不力本身就是渎职、失职的行为,如果这种行为都不加以惩处,不但令法律无光,还会衍生出更多的类似问题。因此,“毒胶囊”事件既是一场悲剧,也是一次打开“官员问责”常态化的重要机会。

其实,“毒胶囊”已是制药业界多年的潜规则,但监管之手既没有斩断其生长的利益链条,也没有让公众足够了解这些信息。这种做法,比无良企业的行为更加可怕。因为,药品不同于一般物品,这是治病救人的大事。如果因为药品本向身的部问题而导致公众生命安全受到损害,那无异于故意危害公共安全。尽管如此,但是为此而受到问责的官员却少之又少。

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虽然,我国还制定了相对严厉的处罚条例,但是纵观当前的药品监管现状,对于因渎职而造成社会危害的官员,处罚力度相当之弱,就算一些官员因此而受到牵连,也只是一些虾兵蟹将,那些高高在上的主导者,总能频频免于问责的责罚。而且,在逃脱责罚的同时,他们还能一如继往地从事着本职工作,不降级别,不降薪水。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官场大佬们,至少负有两项责任,一是对药品监管不力,二是对下属管治不力。可话虽如此,但监管者的宝座却“岿然不动”。

因此,要想将类似“毒胶囊”的问题彻底根除,那么,就必须以“毒胶囊”事件为契机,撬开“官员问责”的大门,推动“官员问责”常态化。如若不然,就算肃清一次两次事件,整顿一个两个部门,但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也只是杯水车薪。而从当前条件来看,推动药监部门“官员问责”的常态化,还需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借助网络力量,为“官员问责”提供舆论支持。在网络尤其是在微博的推动下,“毒胶囊”事件已经掀起了一场舆论的风暴。这对药品监管部门官员过失问责取得舆论支持,提供了有利条件。而且,一旦形成舆论支持,就能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其中,增加关注,形成了一股强大的舆论压力,在此背景之下,如果药监部门还想保持“置身事外”的姿态,恐怕不太可能了。因为,微博的力量,已经世所公认,如果药监部门的官员还不做出改变,估计在网络上都会被唾沫星子给淹死。

二是推动公民社会的建设,为“官员问责”提供环境条件。随着人们文化程度的提高,以及社会舆论环境的改善,公众可以自由讨论事关自己利益的事情。从“毒胶囊”事件的兴起发展,公众都广泛参与其中,其关注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而且,在探讨过程,各方观点相互博弈,从各个方面为化解“毒胶囊”事件,提供了舆论引导。而这种独立于政府与公众之外的第三方,必然会让公平、公正内化进问责之中。

三是深化法治建设,为官员问责提供法律条件。在法治的时代,人们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作为纳税主体,公众越来越重视手中的监督之权,这对于问责当事官员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在法律的规范下,人们对于问责机制的操作步骤、实施条件、法律支持等环节也有了更深的了解,也为问责机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在“毒胶囊”事件中,还可用法治的手段去问责,用理性的手段取代人治的阴影,从而推动问责的法制化。

“毒胶囊”事件就是一个契机,就像当年的孙志刚之死一样,也可以利用“毒胶囊”事件将官员问责制度常态化,并逐渐深入人心,让药品监管部门的官员清楚地认识到,一旦出了重大问题,就会承担问责的风险。这不仅会激发监管的动力,还能提高监管的质量,减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现象发生。而且,借此机会,还有助于改变当前的监督现状,达到维护公众利益的目的。

作者:李小光

  •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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