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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开展“换届纪律一月谈”营造风清气正换届好环境

m.folksfolks.com 2012-04-27 17:28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对党纪国法要有敬畏之心

在2011年的换届过程中,河南省纪委严肃查处了开封市委组织部长李森林,他在忏悔中说:“我也知道换届纪律这根高压线碰不得,作为组织部长在这个时候还敢收钱只能用麻木不仁到极点来解释。”“平时没有廉政这根弦,对党纪国法没有一点敬畏之心,尤其是在换届纪律这根高压线下仍不自觉,真正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对这样的忏悔只能说一声“悔之晚矣”!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现象:那些触犯党纪国法的人,在未被查处之前,统统是放任自己、心存侥幸、胆大妄为甚至达到肆无忌惮的疯狂程度,无视党纪国法的存在。只有在他们被严肃查处,身陷囹圄的时候,才会发出自己痛心疾首、令人扼腕叹息的忏悔。难道他们在实施违纪违法行为时,不知道有党纪国法吗?不是,而是没有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更为可怕的是:过去、现在、甚至将来,还有这样的人在重蹈覆辙,重现这样的“怪圈”!

人的一生中,不仅形形色色的诱惑无处不在,各种各样的考验更是无时不有,面对汹涌澎湃的市场经济,面对五光十色的社会生活,面对财权色的诱惑,倘若没有对党纪国法的敬畏,稍加放纵,就会跌入欲望的深渊。

方志敏同志说过,每个共产党员都要追求“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我们每个党员必须做到,正确对待权和利,正确对待得与失,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以最自觉的行动筑起换届纪律中“五个严禁”的“高压线”和“禁入区”,永葆一个共产党员的纯洁性。

在2011年的换届考察中,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通报了发生在陕西省某县的一起典型案例,该县换届考察组成员杨某等人私自更改民主推荐统计结果,造成推荐结果失实,杨某等五人被免职,并受到党纪处分。

换届工作组要做遵守纪律的“实践者”。“五个严禁”明确规定“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党组织按照德、能、勤、绩、廉的标准培养选拔任用干部,是为了给事业发展,给广大人民群众选人民满意的“公仆”。考察组干部在民主推荐中差强民意、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实属故意“触电踩雷”的低俗行为,愚蠢至极。这个教训再次警示我们,工作组必须要做遵守纪律的“实践者”。

换届工作组要做遵守纪律的“先行者”。“先行”,就是要先学、先知、先做。在遵守换届纪律中做出表率,在学习上要学得更深一些,学得更透一些,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同时,要结合自身学习体会,深入开展换届纪律的宣传和培训,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做遵守换届纪律的“先行者”。

换届工作组要做遵守纪律的“组织者”。考察组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组织;考察组的违纪,损害的不只是个人,更重要的是损害了组织形象,影响更坏,后果更严重,性质更恶劣。考察组成员杨某等五人之所以坠入违纪的深渊,就在于私心太重,把权力当作了谋私的工具,没有树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没有妥善处理好人际关系,没有正确对待亲情、友情、爱情,更没有警惕别有用心人的拉拢腐蚀,导致了方向迷失,人生错位。他们真是太遗憾、太不值、太不应该了!

  •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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