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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与妻子司机携手敛财上百万 自称严于律己

m.folksfolks.com 2012-05-04 16:23   来源:法制日报 我来说两句

“这些年来,我严于律己、本分做事,从没有过贪污的想法。社会福利中心工程投资两亿四千万,按所谓的‘潜规则’,我应该发大财,但我只让老伴收下了熟人送到家里的几笔,主要是想占点便宜,而对其他人送钱,我都拒绝了。”山东省德州市民政局原局长刘治温,站在法庭被告人席上如此自我辩护说。

记者在法庭上看到,一起站在被告人席上的,还有刘治温的妻子、德州市财政局副县级调研员姚洪芬,曾担任刘治温司机的德州市社会福利院职工赵成军。

今年4月16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刘治温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5万元。

法院同时以受贿罪,判处同案被告人姚洪芬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被告人赵成军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宣判后,刘治温、姚洪芬和赵成军均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民政局长被举报

熟悉他的人都说:“当年刘治温还是清正廉洁的,那时的他也确实为老百姓许了不少实事”

“刘治温违规违法,大肆贪污,权钱交易,他不倒不能平民愤。”

2010年3月,德州市纪委、监察局、反贪局等机关部门不断接到关于刘治温违法违纪问题的电话举报。网上也大量流传类似内容的举报信,可谓有条有据、有枝有叶,至今仍可以在网络上看到。

“这个人不错啊,为人处事挺好的啊。”对相貌堂堂、一表人才的刘治温,不少熟悉他的人曾疑惑不解。

而熟悉他的人都说:“当年刘治温还是清正廉洁、为人正派的,那时的他也确实为老百姓许了不少实事。”

据个人档案记载,刘治温195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1984年4月起调临邑县县委,先后任办公室秘书、副主任和研究室主任等职;1990年4月起调到德州地委办公室先后任秘书、科长、副主任;1995年3月起调到武城县,先后任副书记、副县长、县长;2001年2月起调到德州市政府,先后任副秘书长兼调研室主任、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兼局长;2005年11月调到德州市民政局,任局长兼任党组副书记;2006年7月起又兼任该局党组书记、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职务。

从履历中不难看出,刘治温的仕途可谓顺水顺风。

根据群众实名举报以及网络流传的揭发帖子中提供的大量线索,德州纪检和检察机关“顺藤摸瓜”,刘治温贪污受贿的问题很快浮出了水面。

2011年年初,刘治温被德州市纪委“双规”,同年4月移交检察机关。在查办刘治温问题的工作中,同案犯罪嫌疑人其妻姚洪芬、德州市社会福利院职工赵成军相继被抓获归案。

局长设“小金库”

“这10万元公款,我并未打算不归还,只是时间太长、我忘记了”

2011年2月15日,在第一次审理的法庭上,刘治温对公诉机关首先指控的贪污罪极力进行狡辩:“这10万元公款,我并未打算不归还,也没有指使过会计销账、平账,只是时间太长、我忘记了。”

经审理查明,2007年4月和2009年5月,时任德州市民政局局长的刘治温曾指使会计,安排人先后从民政局账外资金账户上取出两万元和10万元,分别汇入妻子姚洪芬和女儿刘某的账户,直至刘治温“双规”期间,他才将此款向德州市纪委交出。

  •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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