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要闻 > 正文

深圳市长许勤:若有要求会公示财产(图)

m.folksfolks.com 2013-01-28 15:28  赵琦玉 来源:南方日报 我来说两句

谈财产公示

“我会和广佛两市市长一样”

日前,广州市市长陈建华表示:“如果要求公示财产,我会带头。”前天,佛山市市长刘悦伦也表示:“如果有要求,我将公示财产。”

许勤表示,若有要求,也会公示财产。“我完全赞成(广州、佛山)两位市长的意见,我也会跟他们一样。”许勤说。

许勤表示,公示官员的财产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公示财产是未来廉政工作的方向,深圳也会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推进这项工作。 (记者赵琦玉 实习生 赵岳行)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