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 正文

国家将立法推动全民阅读

m.folksfolks.com 2013-05-05 11:55   来源:光明网 我来说两句

阅读或不阅读将不再单纯是私人化的爱好了,不指导群众开展阅读活动的单位今后将很难晋级文明单位。记者昨日获悉,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在紧锣密鼓地起草《全民阅读条例》,初稿有望年内提交。

总局:成立全民阅读立法工作组

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有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提建议或写议案,呼吁应该从国家层面制定阅读战略。代表和委员的呼声,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开展2013年全民阅读活动的通知》,明确规定:各地要加强立法保障,积极推动本地区的阅读立法工作;研究制定本地区全民阅读中长期规划;开展本地区的阅读调查工作,发布阅读指数,增强全民阅读活动指导的科学性。这表明,在不久的未来,出台推动全民阅读的地方性法规将成为地方省市政府部门的新职责。

昨日上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人士在电话中向记者透露,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总局4月已成立了全民阅读立法工作组,有关专家已赴相关省市进行调研工作并对部分企业征求意见,随后将着手草拟《全民阅读条例》。《条例》的初稿,有望在今年年底前提交到国务院法制办。

湖南:全民阅读成效成考核内容

记者了解到,在国家全民阅读立法破冰时,湖南省已经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全民阅读立法的工作,成为我国第一个为全民阅读立法的省份。

采访中,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局长朱建纲表示,该局已经向湖南省人大建议出台《湖南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朱建纲说,条例草案内容主要分为“全民阅读活动”和“全民阅读保障”两部分。该条例颁布后,湖南省县级以上政府将必须制定全民阅读活动实施计划,全民阅读活动所需经费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此外,全民阅读活动的实施成效还将被列为文明创建的重要考核内容中去,届时各个城市、社区、乡镇、村和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会自觉重视全民阅读工作的。

  • 责任编辑:陈颖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