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2013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 往届回顾 > 正文

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海西先行 法治当先行先试

m.folksfolks.com 2013-07-17 17:12  包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些年来,两岸通婚情况愈来愈普遍。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以来共有超过21万对的两岸居民结婚。由此引发的婚姻纠纷也大量涌现。如何保障两岸人民合法婚姻继承权利成为论坛关注的焦点。

“涉台离婚案件与普通离婚案件在审理上的特殊性,就在于较少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一旦涉及就很复杂”。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骆忠新告诉记者,法院在审理涉台离婚案件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上要谨慎行事。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总体要考虑小孩的意愿、生活习惯、成长情况,另外是父母的抚养能力,包括经济能力以及抚育能力。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既要坚持婚后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又要考虑判决的可执行性。

家庭暴力已成为海峡两岸均普遍存在的社会突出问题。漳州市平和县人民法院法官邱德利说,“台湾地区自1998年通过‘家庭暴力防治法’后,引入保护令制度是‘台湾家暴法’中最重要的规定和一大亮点。大陆至今还没有反家庭暴力的专门统一的法律体系,特别是制止家庭暴力最有效的司法介入缺乏法律支持,使受暴者诉讼的成功率大为降低,客观上使施暴者难以得到应有的惩罚和制裁。”邱德利建议,大陆在反家庭暴力制度的构建上,完善民事司法救济制度、强化公安机关防范职能、加强刑事司法惩治力度、建立反家庭暴力审判庭或专门合议庭、规范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等。

为两岸旅游者正当权益护航

来自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的数据显示,自2008年7月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以来,截至今年7月18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人数累计已超过133.3万人次,赴台游市场呈现迅猛发展的势头,旅游者权利如何保障?引来与会专家学者的关注。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健雄以两岸旅游示范文书对比为视角,阐述了赴台游大陆居民的旅游者权利保障。他认为,大陆《旅游合同范文》在事前减少旅游者与旅游业者发生纠纷方面较有优势,台湾《旅游契约范本》在保障旅游者实质性旅游契约权利方面更细致、全面。两岸在旅游业立法方面可以相互借鉴和交流学习。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陈燕萍提出旅游维权共建的概念。她建议两岸共同制订一份《两岸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议》,就旅游合同制度、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间的权利义务,旅行社承担责任等各方面的问题作出规定,并在两岸旅游者及旅行社间加强宣传。(包骞)

  • 责任编辑:林晨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