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两高关于办理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的解释发布> 被捕的“网络牛人” > 正文

网络造谣者“秦火火”被拘

m.folksfolks.com 2013-09-06 15:59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铁道部已向在“7·23”动车事故中意大利遇难者茜茜协议赔偿3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接近两亿)、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李双江之子并非其亲生的……这些耸人听闻的“内幕消息”经过微博发出并且经“意见领袖”转载后,个个都成了网络热点话题。但是有谁会想到,这些说法全部来自网络红人“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的杜撰呢?昨天,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拉开序幕。将“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奉为圭臬的“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傅政华履新公安部副部长之后,第一把火烧向了网络犯罪。

群众举报

“秦火火”诋毁雷锋形象

据了解,秦火火被警方立案调查,缘于群众的举报。今年4月份,一则严重诋毁雷锋形象的信息被网名“秦火火”的人发布在互联网上并迅速传播,信息称“雷锋1959年为自己添置的皮夹克、毛料裤、黑皮鞋等全套高档行头,皮夹克、毛料裤、皮鞋加起来当时在90元左右,而当时雷锋一个月才六块钱。”这则消息引发大量网民对“秦火火”不满,北京公安机关接到不少网民的报警,要求彻查诋毁雷锋形象的谣言制造者。

北京警方迅速开展侦查,发现以“秦火火”、“立二拆四”为首的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玛公司),专门通过互联网策划制造网络事件,蓄意制造传播谣言及低俗媚俗信息,恶意侵害他人名誉,严重扰乱网络秩序并非法牟取暴利。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