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四要求”推进经普工作
2013-11-20 15:57 来源:福建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陈颖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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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四要求”推进经普工作 9月24日,漳州市三经普办召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培训会,传达落实全省经济普查试点工作总结交流暨培训会议精神,对第三次经济普查方案(网络版)和福建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单位核实方案进行讲解,对单位比对核查、PDA数据采集等业务流程进行介绍和初步培训。 会上,市经普办各相关业务组组长分别对普查业务重点难点及注意事项做了强调。市经普办副主任、市统计局副局长欧阳辉对普查工作提出四方面要求:一是要强化领导,加强组织。经济普查事关重大,各地要高度重视普查工作。二是要认真比对,确定对象。单位比对核查是普查的重要环节,各地经普办一定要做好比对工作,特别是要组织学习普查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规定,准确确定普查对象。三是加强协作,认真核查。经济普查范围广、对象多、难度大,要加强与各部门协同合作,共同做好单位核查。四是强化督查,确保质量。普查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成效的直接体现。各地一定要强化督查,严肃普查纪律,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客观准确反映漳州经济发展实绩。 各县(市、区)、漳州、常山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经普办副主任、数据处理和业务骨干以及市经普办全体成员共80多人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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