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三品”上车绝非“小题大做”
2014-02-17 17:15 张 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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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截至2月14日,南昌铁路局春运以来共查处旅客携带“三品”(易燃品、易爆品、危险品)13784起。其中,烟花爆竹244880响、易燃易爆化工品921.3千克、仿真枪173支、子弹15发、管制刀具3640把、打火机7241个。 春运开始以来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就出现如此大量的携带“三品”上车的情况,原因无非是以下三种:一是无知。部分旅客不知道哪些物品属于“三品”,或是只知道管制刀具、雷管、炸药、汽油等众所周知的危险品,不知道其实部分生活用品如打火机气体、香水、摩丝、空气清新剂、剃须泡沫、指甲油、水果刀、菜刀等也属于“三品”。二是侥幸。部分旅客明知自己携带的是“三品”,但是认为春运期间客流汹涌,铁路部门压力巨大,无暇顾及查危工作,容易蒙混过关。三是麻痹。不少旅客对“三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只要保管得当,带“三品”上车不会有事。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铁路工作人员在查缴“三品”的过程中,经常遇到旅客的不理解、不配合甚至责难辱骂,尤其是在查堵旅客携带的被列入“三品”目录的生活类用品时尤为突出。这些旅客中认为铁路部门这么做是“小题大做”的观念具有相当的代表性。 其实,铁路部门每年春运都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站车大力查堵“三品”,是基于历史的惨痛教训,并非“小题大做”。如1988年1月7日晚,由广州开往西安的272次旅客列车在运行途中,由于旅客携带的防锈漆泄漏后遇火猛烈燃烧,直接造成两节旅客车厢被烧毁、当场烧死34人、烧伤30人、京广铁路中断行车46分钟的恶性事件。虽然肇事者受到法律严惩,但是逝去的生命却永远无法挽回。 有鉴于此,一方面,吁请铁路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宣传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铁路客运查危工作广而告之的力度,认真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另一方面,广大旅客出行前也要多多了解铁路安全常识,在携带物品上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而对那些有意携带“三品”上车,试图挑战安全法规、“考验”铁路部门查危能力、危及其他旅客安全的人,要奉劝一句:生命非同儿戏,请君三思而行。(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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