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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学习宣传盖军衔先进事迹的通知

2014-03-07 16:04   来源:福建工会网  责任编辑:王秀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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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新形式和载体,不断推动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广泛动员,根据基层实际和职工需求,丰富学习宣传内容,创新形式和载体,增强活动的感染力和实效性。

一是联系实际,创新形式。要结合时代新主题开展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活动与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二是突出重点,示范引导。要凝聚劳模正能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行各业劳模典型的示范、标杆作用,通过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劳模讲坛等活动,引领职工思潮,凝聚职工共识,集聚改革正能量。要提升服务劳模的工作水平,切实做好劳模管理服务工作,多为劳模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劳模干好工作、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凝聚力和感召力。    

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工会宣传文化教育阵地和团队的作用,运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通过“五一”文化周、职工文化节、向农民工送文化行动、职工书画摄影展等丰富多样、切合职工特点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吸引职工的广泛参与,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中。要加大媒体报道力度,开辟专门版面,加大报道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把学习盖军衔同志先进事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请各级工会把学习宣传活动的情况于3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省总宣教部(邮箱:fjghxj@163.com)。

 

                                 福建省总工会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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