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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怎么看到怎么办》怎么解决住房问题

2014-12-12 10:35:19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郑思楠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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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读

房价—收入比

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反映的是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和负担程度。通常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之间为合理区间。

房价—租金比

指每平方米月租金与每平方米房价的比值,是衡量房地产市场泡沫的重要指标之一。通常认为,比值低于1∶300就意味着房地产泡沫已经出现。

面对一路攀升的房价,党和政府及时“出拳”,陆续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加以强力调控。

2010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被称为“国十一条”;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被称为“新国十条”;

2010年9月29日,按照国务院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八部委出台五项调控政策,被称为“九月新政”;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被称为“新国八条”。

政策传真

“新国八条”出硬招、实招强力调控房地产市场

◎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合理确定本地房价控制目标;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逐步扩大保障覆盖面,增加公租房供应;

◎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个人购房不足5年转手,按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强化差别化信贷政策,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增加土地有效供应,2011年商品房供地原则上不低于前两年年均供应量;

◎合理引导住房需求,主要城市要从严制定和执行限购措施;

◎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

◎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

短短一年, 出台如此密集的调控政策确实罕见, 且力度不断加大、频频加码:二套房首付比例从40%提高到50%,再到60%;从提出可视情况采取住房限购措施,到明确部分城市必须限购,再到严格限购数量;从大幅提高三套房贷款门槛,到暂停发放三套房贷款……可谓“没有最严,只有更严”。各地也根据中央精神,出台具体调控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如此强力的调控,成效到底如何呢?应该说,调控取得了一定成效。

房价快速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0年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涨幅4月份曾达到12.8%的高点,此后逐月下降,年末回落到6.4%。2011年以来,房价环比下降和涨幅回落的城市数量不断增加,6月份北京新建商品房价格环比下降7%。

投机投资性需求得到抑制。由于信贷“口袋”不断收紧、许多城市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等原因,投机投资性购房空间被压缩,相当一部分炒房资金撤离房地产市场,限购城市外地居民购房比重下降明显,自住性购房比例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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