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4-12-16 09:20:46 来源:福建省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郑思楠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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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党委,省委各部、委、办,省直各委、办、厅、局、总公司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大学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努力提升全省干部群众的学习力、创造力,进而形成更强的竞争力,加快福建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9〕44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一)重要意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紧迫任务,是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促进福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当今世界现代科学技术进步日新月异,知识创造、知识更新速度大大加快,创新能力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因素。学习力是竞争力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实现知识的不断更新,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当前,我省改革发展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任务繁重艰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前进道路上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党员干部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的东西还很多,思想理论素养同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在新的实践中重新学习、继续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以适应加快海西建设的需要,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胡锦涛总书记在考察福建时,殷切希望我们要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思想理论素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切实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创新能力,推动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新跨越、取得新成效。 (二)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牢牢把握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历史机遇,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以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为基本目标,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不断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以提升学习能力、提高知识素养为基本要求,健全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法,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实效,大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牢固树立党组织全员学习、党员终身学习的理念;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努力方向,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学习型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在新起点上加快推进福建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思想保证、智力支持和创新动力。 (三)主要原则。 ——坚持科学理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倶进,准确把握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实际,深入学习研究不断变化的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抢抓新机遇,赢得新发展,着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新的实践。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运用科学理论、科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坚持领导表率示范。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本领、做好工作的根本途径,以学习力培育领导力,先学一步,学深一些,作持续学习、善于学习的表率,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 ——坚持以党员为主体。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主体作用,激发党员的学习热情,满足党员的学习需求,促进广大党员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生活方式,自觉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 ——坚持积极探索创新。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首创精神,积极营造宽松环境,鼓励各地区、部门和基层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拓展学习的内容、途径、渠道,创新组织学习的思路、办法和机制,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和载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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