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债闹失联 拒不执行被判刑
2015-04-30 15:18:3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漳州4月30日讯(通讯员 林志南 黄智绵 徐松惠 本网记者 苏益纯)有能力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却不执行的“老赖”,故意失踪。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陈某平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2011年3月18日,陈某平因交通事故被判处赔偿伤者陈某辉赔偿款3.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陈某平一直表示自己没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陈某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法院二次向陈某平送达执行文书,陈某平及其家人拒不签收,也不履行义务。法院三次对陈某平实施司法拘留,陈某平不仅不在家,甚至玩起“失踪”,一失踪近三年,三年期间陈某平一直在外经营寿金灰生意。由于生意越做越大,为了资金安全,不得不通过银行收账,2013年3月至10月,陈某平通过银行账户的资金往来约18万余元,远远超出该案的执行标的。2013年11月28日,法院一方面委托银行代扣执行款,另一方面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13年12月30日,龙海市公安局民警在他家将其抓获。抓获归案后,鉴于陈某平自愿认罪且委托家人代为履行余下执行款,故法院才作出上述判决。 |
相关阅读:
- [ 04-30]连城县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 [ 04-30]从酒店“清洁门”看诚信社会的构建
- [ 04-30]“电商补税” 利于“诚信补课”
- [ 04-29]延平供电:开展诚信服务示范月活动
- [ 04-28]长春中医药大学:积极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活动
- [ 04-28]六宝基金:诚信自强不息 共享厚德载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