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专题> 党群> 崇德向善 诚信福建> 图说诚信 > 正文

花百万买奔驰竟是翻新车追踪 交易发票被指造假

2015-05-15 11:13:09 李秋云 来源:闽南网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车主:百万豪车出售前有事故记录

洪先生称,去年5月,其公司新购了一部奔驰轿车,几天前去买保险时,意外发现在购车前1个多月,这辆车有事故记录。

“保险公司根据车架号调出了保险受理单和事故现场的一些照片,有300多张。”洪先生说,这部车是在2014年3月出的交通事故。

昨天下午,洪先生向海都记者提供的一份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显示,这部奔驰S400L的车架号码为“WDDUG6FB9EA042408”,而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受理单复印件上,车架号信息与洪先生这部车完全一致。

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写明,2014年3月23日下午,这辆小轿车在行驶中,撞到了路中花坛上,造成车辆损坏。“事故是去年3月,我5月才买的这部车。很明显,我买到是一部翻新过的事故车。”洪先生说道。

洪先生表示,去年5月中旬,他和驾驶员到丰泽区城华南路的“泉州之星”汽车销售公司看中了一部奔驰车。负责接待他们的销售人员李某说,这部车是有客户订购后迟迟未提车,可以现场交易。“当天就签了合同,并把110多万元的车款打到这个销售人员提供的银行账号。”

洪先生告诉记者,当时销售人员一再跟他强调,这是一部新车,绝对没有问题,自己又想早点提车,这才下决心买的。“第一年保险也是他们代为购买的。如果是我们自己去办,那可能早就发现了。”

昨天下午,洪先生和朋友前往“泉州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讨说法。他认为,这家4S店有意将翻新事故车当成新车,销售给顾客,要求退车并作出适当赔偿。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