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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在“新四化”之后增加“绿色化”

2015-05-20 15:59:31 光明日报专论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郑思楠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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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首次提出“绿色化”,与原来倡导的“新四化”并举,具有重大意义。当前,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就必须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上坚持“绿色化”方针,提高国民经济“绿色化”程度,就必须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化”观念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内,就必须用制度建设和法律保障巩固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

2015年仲春,中国发展迎来“绿色化”。

3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会议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

“绿色化”一词,首次与原来倡导的“新四化”——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并提,成为“新五化”,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

“绿色”,形容环保、低碳、高效、和谐。“化”,意指改变、革新、发展、教化。“绿色化”,意味着从改变自然观和发展观开始,驱动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转变,释放改革和创新驱动能力,助推生态文明重大制度确立,培育生态文化,最终浸染社会的价值底色,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一个以观念转变助推制度建设、再由制度建设凝练价值共识的良性发展路径。换句话说,它是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与价值取向的双重改变,是制度建设和价值共识的彼此推进,是社会关系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共进,是硬实力与软实力的互相砥砺。

这是当今时代的关键抉择。

面对全球化环境危机和现代性生态困境,生态重建,大势所趋。

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绿色发展,时不我待。

提高国民经济“绿色化”程度

上溯两个世纪,几乎与现代化相伴随,生态恶化开始挑战人类文明,甚至成为越发展越严重的文明病症。

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人与自然关系日益紧张——或先或后,每个走上现代之路的国家和地区,都遇到了生态之槛。

能否走出生态困境,成为如何评估现代文明的关键性问题。如何解决这种困境,成为人类历史发展理论的重要依据,生态伦理,随之成为现代性批判的重要维度。

从大的方面来说,对现代社会生态危机的解释,大致形成了两个方向:一种认为,危机是由技术化、工业化、城市化等一般性原因引起的,与制度无关;另一种则认为,危机是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尤其指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或体制)的产物,源自制度性缺陷而非文明发展的胎记。很明显,第一种解释为现代文明打上了“原罪”的烙印,使生态困境成为无解的问题。第二种解释却有着和科学发展、现代文明、历史进步一致的方向,为危机的解决提供了积极的思考方向。

马克思主义为第二种解释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马克思主义摆脱了之前哲学对人与自然关系抽象空洞的理解,区分了自在自为的自然界与“人化的自然”,以社会实践为基础建立了人与自然的关系理论,使人与自然的关系,成为人及其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关系,实现了自然、社会与人的真正统一。通过实践理论,“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被科学地揭示出来,前者体现为生产力,后者则集中体现为生产关系。马克思要寻求的是这两种关系的双重协调与和解。前者的和解是以后者的和解为前提的,即,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解,要内置于人的社会关系的和解中,生态的和谐要通过生产关系、生产方式的革新而完成。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发出警告:“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

这一警告并非泛泛而谈,而是有针对性的。《资本论》中马克思这段话为恩格斯的警告补充了批判对象:“资本主义生产使它汇集在各大中心的城市人口越来越占优势,这样一来,它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到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也就是说,“对自然界的胜利”,是逐利性生产关系的涸泽而渔;自然界的报复,则是掠夺性生产方式带来的恶果。

这些至理名言,为今天我们理解“绿色化”提供了基本视域,为今天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深刻启示。

以“人与人关系”求解“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提醒我们,必须改变那种滥觞于传统工业社会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经济增长方式、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它同时启发我们,中国本应该更有能力发挥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优势,通过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动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使用、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缓解甚至消除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和裂隙。

转变生产方式首当其冲。这是“绿色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GDP能耗虽然一直处于下降趋势,但有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单位GDP能耗仍然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甚至高于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巴西、墨西哥。对于最能体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农业生产,有专家指出,中国不到世界10%的耕地,耗掉了全球化肥总量的三分之一。这种高能耗、低能效,高污染、低环保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之后整个消费、交换、分配等链条的走向,迫切需要彻底扭转。

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大幅提高国民经济“绿色化”程度、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已成“绿色化”的第一要务。生产不仅是个经济学概念,而且也是一个哲学范畴,人类全部生存活动都可以理解为生产的过程和结果。它既包括物质资料的生产、精神生产、社会关系的生产,也包含人类自身的再生产,后者是前三者的建构者和消费者。合理推演这个逻辑,生产方式的转变,天然内含着人自身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的调整。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绿色化”,在时间上是同时的,在逻辑上则互为条件。

从一些现代化国家的成功经验看,“绿色化”的实现固然是由立法、制度建设、政策引导、惩罚机制设计等国家治理措施主导的,但也同样深深得益于社会的环保启蒙和民众环保意识的觉醒,与集体性的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循环利用习惯密不可分。

一个环境友好型社会,必然会有习惯垃圾分类、自觉节约水电、选择可回收包装的普通市民,这几乎成为生态文明所特有的生活方式体现。

实际上,按照人类自身再生产的理论,生活方式的“绿色化”有着更宽阔的内涵。它不仅意味着绿色的、低碳的生活,而且也意味着简单的、讲求明规则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不仅意味着勤俭节约的个人生活,而且也指向涤浊扬清的政治生态。多一分风清气正,少一些庸懒散奢;多一分廉洁自律,少一些奢靡追求,这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而且也是“绿色化”向价值共识层面延伸的合理结论。

生态文明与“绿色化”应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系统工程,包括制度建设、路径探索、法制保障,包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铸魂工程”。

随着社会建设的不断进步,人们逐渐认识到,生态文明和“绿色化”,同样应该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建设“绿色化”的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到重要作用。

2012年,党的十八大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中。

此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湿地保护条例》等政策规划出台,各地区、各领域分别探索和诠释着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思路、实施目标和主要任务。优化资源管理利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改变政绩考核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和生态补偿制度等措施,在制度创新上作出了重要探索,在实现路径上作出了重大突破。

同时,《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环保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修订,则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法治体系,为实现“绿色化”的美丽中国,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制保障。

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意识,正在全社会加快培育,我们这个时代关于生态文明的主流价值观,正在逐步构建。

据统计,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在各类场合有关生态文明的讲话、论述、批示超过60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看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等,总书记这些生动的论述,阐释生态文明理念,确立生态文明原则,描画生态文明愿景,脍炙人口,深入人心。

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企业、高校和民间组织,积极展开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宣传、贯彻执行工作。建设一个“绿色化”的“美丽中国”,这个理念的内涵和实质,正在入脑、入心,触及时代和世人的灵魂。

生态文明和“绿色化”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脉相承。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和谐”正在释放出越来越重要的能量。如果我们梳理“和谐”理念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它经历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效率与公平的合理关系、协调利益群体与利益关系等相关概念的辩证流变和不断丰富,最终指向可持续发展、小康社会、共同富裕。这与生态文明价值观对于高质量的民生诉求,具有内在的统一关系。如果我们分析“和谐”理念的内涵层次,可以发现,它既是指个人自身的和谐,又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既是社会各系统、各阶层之间的和谐,又是个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还包括整个国家与外部世界的和谐;而这些,与生态文明价值观对“绿色化”节能高效的个人生活方式和社会生产方式的提倡,对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之间分寸的把握,乃至对国民发展和世界责任关系的处理,又不谋而合,相得益彰。

“文明”的呈现,同样需要生态的责任与境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提出的“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同样,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应成为人类生存发展的一个崭新阶段。在历史上,中国文明之所以能够贞下起元,历久弥新,保持较高的水平,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生态意识维持了中华民族生存地区的自然环境。这些生态智慧流觞至今,归入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和生态文化当中,仍可贡献于当今中国和世界的生态文明建设。

《礼记》上说:“人者,天地之心也”。清代哲学家戴震认为,“仁者,生生之德也”。以生态文明灌注“文明”,为在这一文明泽被下的人们提供了培育心灵的有益滋养和立身天地的精神力量。而融入了生态文明和“绿色化”的“文明”,将具有更深厚和长远的含义,即在物质的继承和文化的流传之上,有了永续发展的底气和自觉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融入生态文明意识。生态文化之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正如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系。

只有激活观念转变,才能助推制度建设。只有形成社会共识,才能凝聚社会协同。只有在价值观层面找到思想和情感的共鸣点,达到合理共振,才能撼动现实层面的困境,并开辟一个更新、更美好的未来。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绿色化”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要持续保持,不走样不变形,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要扩大影响,成为整个社会的文化底色,必须依靠制度的力量和法律保障,必须依靠系统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生态文明的体制机制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对全面深化改革大局具有重大意义。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和法律保护生态环境,正是当前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目标。

所谓生态文明制度,是指国家制定或社会形成的一切有利于支持、推动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种引导性、规范性和约束性规定和准则的总和,其表现形式可以是原则、法律、规章、条例等正式的条文制度,也可以是伦理、道德、习俗、惯例等非正式制度。所以,生态文明制度,既包括约束性的硬规定,也包括引导性的软规则,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支撑起生态文明中“文明”二字的核心要义。

如果说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的硬实力,那么先进的制度体系就是生态文明的软实力。生态的好与坏,具有一定的天然因素。但如果制度不好,再好的生态环境,都会有消耗殆尽的一天;反之,如果制度建设合理有效,环境恶劣的荒岛沙漠也能变成绿的海洋。制度建设具有投入低、持续久、较稳固的特点,尤其是在当前,加强制度建设将会释放出源源不断的“制度红利”。

我们对生态文明制度的认识是一个日益深化的过程。

从党的十七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以来,中央和各地在制度探索方面作出了许多有益的尝试。

党的十八大以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进入快轨道。十八大提出,将生态文明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完善的耕地、水和环境保护制度,健全环保责任追究制度和损害赔偿制度等。十八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的内容: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强调,要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标准体系,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完善经济政策,推行市场化机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政绩考核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从而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总结起来,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既包括针对各级决策者的决策和责任制度,如生态文明综合评价、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空间规划、责任追究、管理体制等,也包括针对全社会各类当事主体的执行和管理制度,如生态文明管理制度、有偿使用、赔偿补偿、市场交易、执法监管、资源产权、用途管制、生态红线等。

为此,我们一方面要完善科学决策制度,提高对建设生态文明的政治领导力,改革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用制度,把生态文明建设实绩作为任用干部的依据。另一方面要强化法治管理制度,提高生态文明制度的执行能力。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立法进程,特别是地方人大要加快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条例。按照建设“五位一体”布局要求,推动现有各种法律的“绿色化”调整。此外,还必须形成生态道德制度,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自觉行动能力,将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公众的现代环境公益意识和环境权利意识,逐步形成 “利益相关,匹夫有责”的社会主流风气。要将公民环境权明确地确立在宪法中,加大公众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力度。

当前,绿色经济已经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西方发达国家正在积极制定实施促进绿色经济的政策措施,全球可持续发展进入了以绿色经济为主驱动力的新阶段。美国的“绿色新政”,日本的“绿色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德国的“绿色经济”研究议程等表明,经济的“绿色化”不是增长的负担,而是增长的引擎,这已经成为世界的共识。

中国发展需要“绿色化”。世界“绿色化”大潮需要中国的积极参与。

我们党倡导生态文明建设并将“绿色化”与“新四化”并提,倡导生产方式“绿色化”、生活方式“绿色化”、弘扬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强与世界各国的“绿色化”交流,这是我国承担大国责任并顺应世界潮流的重要举措。2013年2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第27次理事会通过了推广中国生态文明理念的决定草案,标志着中国生态文明的理论与实践在国际社会得到认同与支持。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探索和尝试,丰富和发展了全球“绿色化”发展理念,为我国进入全球“绿色化”发展理念创新与实践探索的前沿创造了条件。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应充分认识当前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和经济大国的双重身份所带来的“双重压力”,看清楚西方发达国家“再工业化”趋势,意识到我国自身绿色科技创新能力薄弱并正面临“中等收入困境”等国内外因素,以全球视野进行谋划和布局。

我们必须积极参与国际绿色经济规则制定、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制定、2015年后全球发展议程设置等“里约+20”后续行动,主动施加影响力,努力拓展国际发展空间和话语权,积极参与国际绿色科技交流,将我国的绿色发展转化为新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新优势。

结语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生态文明和“绿色化”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的高度共识。总体上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目前仍然滞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国际绿色经济竞争日益激烈。机遇与压力并存,挑战与潜力同在。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之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推进,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我们要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重点,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坚持绿色、循环、低碳的发展途径,加强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积极培育生态文化,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努力实现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更优化、资源利用更加高效、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文明重大制度基本确立的主要目标,使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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