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专题> 党群> 崇德向善 诚信福建> 诚信故事 > 正文

1座生态农场回报3碗救命饭

2015-08-24 08:33:30 邱盛林 陈松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8月24日讯(福建日报 邱盛林 陈松)

在光泽县华桥乡元岱村黄家庄自然村,有一座海拔800米的基洋山,这里有一个名叫蒋震华的外乡人。“是黄家庄人的3碗饭救了我的命。”蒋震华说,“我是为感恩和还债而来的,亏再多的钱,也心甘情愿!”

50岁的蒋震华是宁夏吴忠市一家建筑公司专门从事水暖电业务的老板,吴忠与光泽远隔千山万水,蒋震华因何来到这里?

3碗饭的救命之恩

35年前,15岁的蒋震华跟着父亲从宁夏乘车、步行,一路讨饭来到黄家庄时,已是隆冬的一个深夜。饥寒交迫的父子俩瘫倒在村中一户人家的屋檐下。村里的好心人给了几乎要饿死的父子俩每人3碗饭,把他们救活了,又让他们住下,和生产队社员一样上山砍木头、赚工分。

黄家庄就在316国道边上,沿国道边爬3公里的山坡就是基洋山。除了山脚手掌形的湿地外,整座山包尽是延绵千亩的原始森林。“当时我和爸爸就住在手掌‘虎口’处的草棚里。”蒋震华说,“白天砍树、运树下山,晚上听熊、野猪嚎叫,直到1982年,我们父子俩才回到老家。”

回家后,乘着改革开放的好政策,蒋震华凭着吃苦耐劳、为人诚信的好品格,拉起了自己的水暖电工程队伍。“当时,口袋里有点钱,就想搞点什么事。”蒋震华说,“想来想去,就想到了落难时的黄家庄人。”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离开黄家庄的数十年时间里,蒋震华与黄家庄的联系其实从未断过,每逢过年,他都会给黄家庄的老队长、元岱村的老书记和玩得最好的朋友一一拜年。当他提出要到基洋山投资时,大伙儿都表示热烈欢迎,只是因为基洋山山高路远,千亩山场已转让给城关林场,大家都觉得仅靠200亩湿地挖塘养鱼,投资大、风险高,划不来。

但蒋震华还是来了。2011年,他沿着当年拉木头的山路攀爬了1个多小时来到基洋山顶。放眼望去,昔日的原始森林已成光头山,飞禽走兽没了影踪,只有山下的湿地仍像伸开五指的手掌般按在那里。“看了后,心里很难过。”蒋震华说,“当天就和村里签了租赁187亩湿地的合同,在这里养鱼、盖农庄,搞旅游休闲。我一心只想,一让黄家庄人打工赚钱,二让当地恢复生态。至于投资有无回报,我无所谓。因为山秃了,也有我当年砍树的责任。”

建农场回报第二故乡

蒋震华极具西北汉子的性格,总是说干就干。合同一签,他把家里工程队的事一交代,就在基洋山搭建了两层板房安心住下。

他先投资6万元,重修了下山3公里的公路,接着,雇请黄家庄村民一起帮忙挖鱼塘、垒塘坝、建鸡舍,在鱼塘边种植香榧、桂花、桃树、杨柳等树种,他想把荒芜的“大手掌”建成鱼儿欢跃、绿树成行的高山聚宝盆。为此,蒋震华先后投了200万元,在基洋山建起了宝盆生态农场。

农场初具规模后,蒋震华还把远在安徽的襟兄赵连阔请来代管,聘了4位无法外出打工的黄家庄村民作为员工。临走时,他还特意交代员工:除了养鱼、养鸡等本职工作外,还要负责看好周围的山林:不许有人上山打猎,不许有人上山砍树,不许有人在山上用火。“林子虽是林场的,但生态是一方百姓共有的。”蒋震华说,“如果没能做到这一点,光想着养鱼挣钱,我就不来黄家庄了。”

愿望很美好,现实却无情。2012年初夏,一场特大山洪,暴涨的洪水漫过塘坝,把塘里的各类鱼儿冲走了一大半,甲鱼也满山乱爬。2013年初秋,连续高温,鱼儿受不了,死了一大片。这下,蒋震华才意识到:“养鱼不是有水就行,学问深着呢!”于是,他请来县农业局的水产技术员前来支招,照着技术员的建议,在鱼塘两旁开了排洪沟,在鱼塘内安装增氧设备,照着现代渔业标准进行转型升级,不久,县农业局把这里列为“全国基层水产技术推广补助项目科技示范户”予以重点扶持。

转眼4年过去了,当前种下的小苗苗已经长得比人还高,原来的光头山又披上厚厚的绿装,山羊、野猪、狐狸等野兽又回来了,成天还有白鹭悠闲地飞来飞去。令他开心的事还有,那就是黄家庄村民因为帮忙看管农场,收入也因此大大增加。

当然,仅就农场的投入与产出来说,蒋震华个人亏大了。前些年几乎没收入,去年才卖了5万多元的鱼、鸡和蛋,收了1万多元的垂钓费。粗粗一算,3年多时间里,他亏了近100万元。但蒋震华不以为然,他说:“钱是身外之物,能赚就赚点,不能赚就求个心安。如果一切顺利,我还想在黄家庄建座养老院,让全村的老人都能老有所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